(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导)因不放弃信仰法轮大法,于景和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被绑架十次,两次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一日又被诬判三年,现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龙江县看守所。

于景和,男,一九六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出生,黑龙江省龙江县农业银行职员。于景和自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健康,道德升华,在自己负责的信贷工作中拒收红包、礼物,兢兢业业的工作,领导及客户总是说看人家于景和炼法轮功的就是好。可在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后,龙江县“六一零”(凌驾于宪法与法律之上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多次给于景和所在的工作单位龙江县农业银行施加压力,逼迫于景和放弃自己的信仰,于景和不愿单位领导及同事受牵连,被迫辞职。

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于景和向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龙江县公安局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于景和再次被龙江县公安局绑架并被判非法劳教,于景和走脱,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流落到哈尔滨的于景和被警察绑架,五月九日凌晨,于景和被劫持到龙江县看守所。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一日,龙江县法院对于景和进行了所谓的“审判”。于景和在自己辩护时说,信仰无罪,讲真相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