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州人权委员会二零零九年十月二日向位于纽约法拉盛的“十里香菜馆”发出意见裁决指令(Opinion and Decision and Order),要求这家“违反人权法律”的中餐馆停止在公共场所的歧视行为,并向曾被其赶出门外的三位法轮功学员各赔偿七千美元。

自裁决书发出的十月二日,人权委员会必须在六十天里收到这三张罚款支票,另加这期间的利息(按每年9%计算)。 “十里香菜馆”还被要求在店内显眼的位置张贴“歧视真的造成伤害”(DISCRIMINATION REALLY HURTS)等字样的通告,并在工作环境中建立反歧视培训及程序。

歧视案原告之一、法轮功学员孙女士接到人权委员会的裁决书后表示:其实,拒绝我们用餐的中餐馆和那些在街头攻击法轮功学员的华人,都是中共的牺牲品。他们不知自己在触犯法律,要付出代价,而在道义上他们更是在助纣为虐,将来也会非常后悔的。

孙女士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到法拉盛并穿着印有“法轮大法好”的T恤衫,当天下午,她与九岁的女儿,到“十里香菜馆”用餐。当她们坐下准备点菜时,一个穿黑衣的侍者过来说,“你们是法轮功,我们不想卖东西给法轮功。” 黑衣侍者和另一位女工作人员还说,这是他们老板的决定。当孙女士要求见老板时,被告知老板不在。

孙女士说,利用谎言宣传,制造和挑起仇恨是中共一贯的手段,它以此手段来挑起群众之间的斗争。如果盲目听信和跟从中共的谎言,就会做出害人害己的事情。 “十里香餐馆”就是一个例子。但这是美国,一个法治的地方,如果做出违法的事,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

孙女士希望,那些还在盲从中共的华人能清醒过来,明辨是非。古人云:“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希望他们认真去了解一下法轮功的真相,为什么法轮功在这十年中,尽管受到如此残酷的迫害,却一直都用平和、理性的方式反迫害,同时唤醒世人了解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