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记者周容台湾台北报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中午,台湾高等法院的法轮功社团举行社团成立以来的第一次炼功活动。在社团发起人庄惠萍细心地说明与带领下,参与的高等法院员工兴高采烈地学习法轮功五套功法。

法院员工庄惠萍小姐与父母修炼法轮功多年,她本来因脊椎侧弯造成的气血不顺,脸色蜡黄的现象,通过炼功,脸色逐渐变得红润,背也挺直了,一些同事看到她的改变,都纷纷跑来要跟她学法轮功。一次偶然的机会,她与另外一位修炼法轮功的同事商议,觉得这么好的功法应该让更多的同仁知道,很多同事也大力支持她们成立社团,造福更多的司法同仁。

社团发起人之一的刘丽华,修炼法轮功已将近六年,她原来是陪着生病的同事找寻可以恢复健康的方法,没想到陪着同事炼法轮功后,困扰自己多年的背痛不翼而飞,以前因身体不适常莫名地对小孩发脾气的坏习惯也不见了,家庭变得和乐,现在一家人都修炼法轮功。她表示,这种无病一身轻的感觉是千金不换的。

这个社团在大家的期待下,很快地由法院高层核准设立。参与社团审核的人事室陈主任非常认同法轮功“真善忍”的法理。他表示,因为亲眼目睹一位亲戚学了法轮功后,由一个满口脏话粗鄙的人,脱胎换骨地变成一位凡事替人着想,礼貌周到的人。他觉得法轮功教化人心的功效,让他大开眼界。

法轮大法一九九五年传入台湾,目前一千个炼功点几乎遍及全台湾三百多个乡镇,目前逾三十万名法轮功修炼者,学员涵盖大学教授、医生、律师、公务员、军警、家庭主妇等各阶层,普遍受到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由于法轮功强调重德修善,强身健体效果斐然,不收金钱、来去自由的修炼形式,仅凭口耳相传,在台湾广泛赢得人心。

台湾高等法院是继经济部国贸局、海关、桃园地检署、基隆警察局等台湾政府机关设立法轮功社团后,又一司法机关成立法轮功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