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教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施红辉(中)与随行者在纽约十六号码头
【明慧周报讯】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两名居住在纽约的法轮功学员向美国联邦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提交诉状,控告广东省劳教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施红辉犯有: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以及侵犯生命的权利,侵犯自由、人身安全、不受任意拘捕和关押的权利,侵犯思想、良心、宗教自由和自由保留观点不受干扰的权利,以及侵犯上述权利违反国际法。

当日上午约十一点十分,施红辉等一行数人正在纽约十六号码头准备登船游览哈德逊河,法庭传票递送员在核对其身份后将传票及诉讼状递给了他。

两位原告是来自中国广东的女法轮功学员陈华和邹玉韵,她们曾因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而被非法关押在广东槎头女子劳教所,其间遭受过多种酷刑折磨。

原告认为,施红辉自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至今在广东省主管劳教,他对长期发生在广东各个劳教所,针对法轮功学员的广泛酷刑和精神折磨负有主要责任,是在其法律司法权限以外,追随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及中共践踏中国法律系统的行为,应该承担其个人法律责任。

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毕业的陈华两次被非法关押在广东槎头女子劳教所,分别为两年及两年半。第一次被非法劳教超期关押,被加期五百多天,期间遭受被关禁闭、车轮战式洗脑等诸多体罚虐待;被双盘“绑腿”、殴打、灌辣椒、不准睡觉上厕所、在耳边高声攻击谩骂洗脑十几小时,双腿受伤。第二次被非法劳教时,她绝食抵制八十多天,遭野蛮灌食,出现生命垂危释放后,天河区“610”(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国安经常干扰、对她严密监控,几次想绑架她。

陈华后来被迫逃离中国,辗转到纽约。她说:“施多年来一直不遗余力地迫害法轮功学员,今天起诉他的目的是要正告他:他必须对自己所做的坏事负责任。希望他因此幡然悔悟,悬崖勒马。”

中共劳教系统因其不经过任何司法程序就能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三年还可延期总计长达四年而恶名昭著。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言人汪志远透露:“在接到关于广东省部份劳教系统官员赴美访问的举报后,立即启动全球追踪监视系统,将其定位。”

汪志远表示,追查国际长期以来致力于调查、收集中共及其各级官员迫害法轮功的事实和证据。他说:“迄今为止,广东省在海外有记录的就有七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广州市有十六名,实际数字远不止这些,被打伤致残者更无计其数。”

据汪志远介绍,中共官员因对法轮功学员施以群体灭绝、酷刑和其它反人类行为,在北美、欧洲、澳洲、亚洲等多个国家遭起诉的案件达五十多起。在美国,除了中共党魁江泽民被起诉外,前北京市长刘淇,原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中国科学院“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郭传杰,原吉林省委副书记、甘肃省委书记苏荣,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六一零办公室头目赵志飞等均被起诉,其中刘淇、夏德仁、郭传杰和赵志飞在缺席审判中被法官认定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