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和十日,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在其第844和846次会议上审查了中共的酷刑问题。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通过的结论性意见中指出:“缔约国(注:指中共)应废除任何危害律师独立性的法律规定,并就所有攻击律师和请愿者的事件进行调查,以便酌情提起诉讼”。“缔约国应立即采取行动,对恐吓及以其它方式阻碍律师独立工作的行为进行调查”。以上报告均已通报各国政府,以及中共政府。
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诺瓦克先生(Manfred Nowak)结束赴中国的考察后,在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提交人权理事会的报告中强调:“尽管中国法律保障聘请律师,但这一保障实际上受到严重限制。” 他在报告中说,中共借用《刑法》来对律师进行迫害,使《刑法》成为一把“达摩克利斯剑”,这把剑可用来刁难、恫吓、和处罚律师。
诺瓦克先生还指出中共法庭情况:“证人很少出庭,一般由检方宣读其证言,从而剥夺了被告根据一九九六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的机会。”另外,法庭的证据规则尚未发展完全,非法取得的证据却常常在法庭中被接受。(原文见:http://www.falunhr .org/reports/UNCHR/E-CN.4-2006-6-Add.6/(2006)NowakChinaMission_CH.pdf)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中国大陆一些律师,由于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而遭受恐吓、骚扰。如二零零四年八月“法轮功人权” 向联合国提交了白色律师韦君的案例。广西百色市百澄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韦君,于二零零三年四月在右江区法院第二刑审庭出庭为大法弟子梁长英进行法律辩护。随后几天,警察找到韦律师的主管部门司法局,要吊销韦律师的律师执业资格,并要非法劳教他三年。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七日,联合国“法官和律师的独立性”特派专员莱安德罗•德斯波伊(Leandro Despouy),就韦君律师被威胁案例向中共发出直接质询。此质询案例被收录在二零零五年该位特派专员提交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年度报告中。
年度报告还提及联合国“法官和律师的独立性”特派专员德斯波伊、与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联合国“促进保护言论自由”特派专员、“信仰自由”特派专员、“保障人民的身体和精神健康权”特派专员、法庭程式外或任意处决问题”特派专员以及“暴力侵害妇女”特派专员联合质询中共干涉司法独立,并重点提及对法轮功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