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通讯员安徽报道)安徽省合肥中级法院一级法官黎梅,正直廉洁,秉公执法,在单位是办案能手,深受访民爱戴,被誉为“黎青天”。然而她却因为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合肥市“六一零”(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政法委、公安局等几十人闯入她位于中级法院宿舍的家中将她绑架,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她送到安徽省南湖劳教所农场非法劳教一年。

非法劳教期满后,因不愿放弃对法轮大法 “真、善、忍”的信仰,黎梅又被绑架至合肥市翡翠园宾馆洗脑班强制洗脑,仍改变不了她的正信,恶人又将其转至合肥市清风苑宾馆洗脑班迫害,现已将其转至合肥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黎梅作为一名法官,刚正不阿、为民做主、惩恶扬善,具有一副侠义心肠,在单位里是同事公认的好人,她时时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要求修心向善,经常救济帮助困厄之人。二零零八年有一天在黎梅下班途中,一中年乞丐病倒在路边、奄奄一息,艰难的向行人祈求帮助,然而来来往往的路人却对此视而不见,置之不理。善良的黎梅噙着泪水将乞丐搀扶起,并且搭出租车将他带到自己的家里,帮他洗净污秽的身体,还请来医生给他打针开药。在黎梅的精心照料下,乞丐很快康复了。于是黎梅给110打电话让他们按规定把乞丐送到收容所,可110的警察却不理不睬,黎梅说:我以一名法官的名义请你们来,否则告你们渎职罪。离开黎梅的家时,乞丐痛哭流涕,对着黎梅一遍又一遍的说: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啊。

可就是这样一位朴实善良的法官却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而屡遭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