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分析,在国际上,会有很多国家相继效行西班牙国家法庭,同时鼓励在其它国家正在进展之中的起诉江泽民案件。
案情回顾与进展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十五位法轮功学员向西班牙法庭递交诉状,指控江泽民等人十年来对法轮功学员实行洗脑、劳教、精神药物摧残、酷刑、活摘器官等犯罪行为。经过两年取证调查后,西班牙国家法庭法官Ismael Moreno依照国际法“普世司法管辖权原则”(Universal Jurisdiction)法条裁决,对江泽民等签发了传讯令。
西班牙人权律师、原告律师卡洛斯先生(Carlos Iglesias)十一月十九日证实,西班牙国家法庭向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共五名中共官员发出传讯令,要求解释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活摘器官等群体灭绝行为。卡洛斯律师表示,若四至六周内被起诉人不回复,法官可以缺席判决。
西班牙外交部亚洲司媒体发言人玛丽亚•萨尔瑟得(María Salcedo)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表示,西班牙作为民主的三权分立国家,政府行政体系对司法体系的裁决不会做出任何干涉。
西班牙“国际特赦”司法部门负责人阿里斯•莫勒诺(ALICIA MORENO)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西班牙司法一直致力于追查国际重大刑事案,是国际司法界的榜样,同时震慑了反人类罪行的发生,这是很好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