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在中国境内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现定居在加拿大西部的中国著名人权律师郭国汀认为,西班牙国家法庭正式以刑事诉讼形式,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五名首恶,目前可以说是第一例,有划时代意义,很可能在世界范围里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今后各国国家都可能用这个罪名起诉他。郭国汀律师说:国际人权法规定,犯有“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等反人类罪的罪犯,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管辖,受到人权侵犯的任何个人都可以起诉。西班牙法院的受理说明法官已作过基本调查并取得初步证据。即使缺席判决也是永久生效的,中共垮台以后就可以执行。

二零零八年度加拿大勋章得主、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认为,西班牙起诉是个积极的进展。他说:“在我看来证据强有力,是有正当理由的起诉,只是如何找到合适的方式的问题。理想情况是依据国际法,如果可能的话,由中国在国际法庭检控这些人。但现在的问题是,中国(中共当局)给这些做坏事的人豁免权,……”

美国纽约及华府人权律师叶宁则认为,中国官方在没有战争和平环境中,迫害死超过三千法轮功学员,囚禁约十五至二十万法轮功修炼者,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骇人听闻。叶宁律师分析称:江泽民等如果不应诉,则可能出现缺席判决有罪;如果江泽民等应诉,那这场开锣大戏就会很热闹。

台湾知名人权律师、“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发言人朱婉琪表示,西班牙国际法庭的这个裁定对国际社会和中国大陆都极富意义,树立了一个国际司法正义的典范。她预料,江泽民等五位官员被告将不会对传票做出回应。同时希望西班牙国家法庭继续向五名被告发出国际逮捕令,将他们绳之以法。这会让中国人明白,国际法庭裁定江泽民等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是非法,参与实施和执行迫害者都将接受审判。

台湾知名人权律师、“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亚洲分团副团长邱晃泉认为,此一历史性的判决,唤起国际社会对中共人权迫害问题的重视,对于西班牙法庭保障人权的勇气,国际社会除了应予以掌声鼓励外,更应该提供实质的助力,协助将江、罗、薄、贾、吴等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引渡到案,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