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周永康的两位原告陈京晓(右)和岳昌智(左)
(明慧记者欣宇悉尼采访报道)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澳洲纽省高等法院对三位法轮功学员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案件再次开庭。原告以酷刑罪和反人类罪起诉周永康,并要求他对三位原告,因为修炼法轮功遭到迫害所受到的肉体和精神上的伤害,进行经济赔偿。

原告陈京晓在中国因修炼法轮功遭受残酷迫害。她被非法判刑二年,期间遭到过无数次的恐吓、威胁、惩罚及电棍殴打,价值万元的计算机被没收,家人长期得不到关于她的任何消息。同时她的妹妹也因信仰被非法劳教三年。陈京晓表示,周是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她期待法庭在这些起诉案中表现出真正的道德勇气。

另一名原告,现年七十岁的原北京航天部电子设备工程师岳昌智,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多次被非法关押。她被迫离家出走后,当局就在全国各地搜捕她,后来国安部抓了她在北京的小女儿并施以酷刑,最终将她从女儿家中绑架,并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她送进了北京女子监狱非法关押四年。在狱中,岳昌智受到被剥夺睡眠、无限期的罚站、二十四小时不准去厕所、谩骂、毒打等酷刑。在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八日,她被酷刑折磨了六个小时,多次出现生命垂危现象,遍体鳞伤,脊椎骨被折成三段,大面积的瘀血一个月都不褪。由于得不到医治和起码的休息,使她的脊椎骨断处无法复位,她的腰变成九十度弯曲,并严重侧腰。

岳昌智告诉记者,当年她因信仰被非法判刑四年时,法庭没有通知她的亲人,也不许律师为她进行无罪辩护。今年她能有机会在法庭起诉周永康这样的迫害元凶,感觉很高兴,正义终于将在自由的国家得到伸张。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周永康访问澳洲期间,三位法轮功学员向纽省高等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周永康在任四川省委书记和公安部长期间推动迫害法轮功,对他们造成的严重伤害。法庭同意下次开庭时间安排在明年五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