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通讯员安徽报导)十二月八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对大法弟子黎梅进行非法开庭,整个过程漏洞百出。在律师的正义辩护下,法庭表示将对此案进行重新调查取证,将在一个半月后再次开庭。

黎梅原来是安徽省合肥中级法院一级法官,她时时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要求修心向善,正直廉洁,秉公执法,在单位是办案能手,深受访民爱戴,被誉为“ 黎青天”。然而她却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坚持信仰“真善忍”,于二零零一年在自己家楼下被蜀山公安分局绑架、并劫持到安徽女子劳教所迫害两年,又在二零零三年三月被强行送至洗脑班直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合肥市“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等几十人闯入她家中绑架,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她送到安徽省南湖劳教所农场非法劳教一年,现在又图谋对她非法判刑。

在法庭上,律师程海以事实与法律为依据为黎梅作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并严正指出法庭违法,例如:开庭前未通知当事人;取证违法,还未立案公安就对黎梅进行非法抄家;公诉人对公诉的取证材料不许律师看;本案没有犯罪事实,完全是权大于法的处理。

当律师向法庭提出要看本案的立案文件,法庭说没有,律师幽默地说立案都没有开什么庭?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据悉,本案立案是二零零六年八月七号之后没执行,对黎梅进行了劳教一年(二零零八年~二零零九年)的处理,这样做违法。律师郑重指出“法无明文不为罪”的司法原则。翻遍所有的中国法律没有一条证明炼法轮功有罪,所有打击法轮功都是口头通知、文件,明显违反刑事诉讼法。

庭辩过程中,法庭不许原先同意的控辩双方共同的证人出庭作证,律师强烈要求,但最终没让证人出庭,律师被迫宣读了证人的证词。审判长杨联文还多次打断当事人和辩护人,不听当事人的答辩。辩护律师指出法庭的责任就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弄清事实真相,公平公正。

律师叙述本案情况时说:中国目前有些司法人员信的是“拜权教”,听领导的而不是依据法律。律师说在中国根据国家法律应该是“公民”最大,但在长期的教化下公民已没有了公民意识。律师当庭指出对黎梅的两次绑架到洗脑班、劳教是违法行为。

法庭三十人旁听的座位只给了家属五张票,其他都是中共公检法人员、“六一零”及国安便衣特务。面对正义律师的严厉指问,所谓的审判员们无言以对,在庭审进行了三个多小时后,草草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