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通讯员辽宁报道)继沈阳法轮功学员屠秀娟被非法判刑三年后,现得知,与屠秀娟一起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王朝晖,约于去年被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现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

中共的法院对王朝晖的非法庭审是秘密进行的,既不公布也没告诉家人。王朝晖家人新年后去沈阳市看守所给王朝晖送衣物时,才被告之人已不在该看守所了。

屠秀娟、王朝晖是“和合缘房产店”的两位女经理,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遭到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公安分局警察劫持和抄家。王朝晖被沈河区国保大队便衣警察戴上黑头套、手铐并遭暴力殴打。二零零九年十一月,沈河区法院对屠秀娟非法庭审、诬判三年徒刑。沈河区法院对王朝晖非法判刑四年。具体日期、参与人员待查。

王朝晖今年四十一岁,已修炼法轮功十二年,她不仅身体健康了,为人也更加热情爽朗,朋友们评价她:“宁可自己吃亏,也不让别人吃亏。”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王朝晖因为坚持信仰、说明法轮功真相,屡遭迫害,曾在北京的劳教所遭酷刑:上“死人床”、“吊铐”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