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而被中共当局判刑的律师王永航
(明慧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律师王永航,因多次为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服务,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并发表致胡锦涛、温家宝的公开信,指出以刑罚手段对待法轮功修炼者的违法性,要求当局立即改正自一九九九年来的错误判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而被判冤狱七年,现被关押在辽宁省辽南新入监监狱。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王永航的亲属前往监狱探视他,遭到狱警无理拒绝。

四月十四日,周三,按规定是辽南新入监监狱的探视时间。王永航的母亲、妻子、哥哥及其他亲属大约九点到达监狱。王永航的妻子说明要探视,接待的狱政科的女警,三十岁左右,对她说,你要探视的王永航是法轮功,不允许会见,王的妻子问为什么,她回答上面规定就是不允许法轮功会见,在辽南新入监监狱要集训,不放弃信仰一律不允许会见,王的妻子问有这样的法律和规定吗?她回答省里就是这么通知的,所有法轮功会见时必须有专人同时用电话监控、监听会见家属时的会话,只有分到监狱后才有可能会见。

听到这个消息,王永航的母亲立即走到办理手续的窗口,又一次问“为什么不让我见我儿子,我已经快一年没有见到他了,不是说判完就让见吗?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让见?”窗口的工作人员又说,就是这么规定的,老人立即说:“哪个法律规定不让我见我儿子,我这么远,几千公里赶来就为了见儿子一面,你们凭什么不让我见?”窗口旁的另一个女性说,“我这的规定就是法律,我就是法律。”

辽南新入监监狱和辽宁省的南关岭监狱是同一个地址,在同一个大院内,但却是两个监狱,南关岭监狱是省监狱。所有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都要到辽南新入监监狱进行所谓的“集训”迫害,时间一到三个月不等,进行强制转化后再分配到各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