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件原告之一、市民团体“新中国人权同好会”代表李承真表示,很高兴能看到这样的判决结果:“本次有罪判决意味着韩国法律绝不会容忍暴徒的犯罪行为。对案件幕后黑手中共当局应是很大的冲击,就是让他们明白退党活动在国际社会被认定为一件正义且合法的事情。希望今后有更多的中国人一起加入到退党大潮中来。”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三日,韩国安山市举行“声援六千万人退出中共”集会游行。几名暴徒殴打参与游行的多个人权团体成员及法轮功学员,并且毁损了相关器材。当时暴徒们叫嚣:“不论男女,是法轮功就打!”,“有中国大使馆支持我们什么也不用怕,韩国警察也没办法。”
事件发生后,警察迅速出动,但这些暴徒们不顾警察的制止继续行凶。部份暴徒在被押解到安山警察局接受审问的过程中,仍然态度嚣张,一名崔姓暴徒甚至叫嚣:“拘留十几天没关系,遣送回国我也不怕。我要和大使馆联系。”并在调查期间用手机和中共使馆的官员进行了简短的通话。
暴徒们在安山警察署接受第一次调查后,被押送到水原地方检察厅安山支厅,就所做的骚扰行为接受了彻底的调查。安山支厅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向安山法院正式起诉了这些暴徒。
对这些暴徒们的第一次公审始于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至五月十八日共进行了五次公审。在四月三日举行的公审中,检察方为了证明被告人的犯罪嫌疑,向法院申请了五位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申请二位证人出庭作证,双方共七位证人出庭进行了当庭辩论。
五月十八日,法院分别判处崔万吉、崔春植(音)等二名被告有期徒刑八个月和有期徒刑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