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酷刑有多少?还真是难以统计,因为中共的恶徒们可以随意的利用任何物件作为刑具。就拿最常见的墙来说吧,它本应与酷刑无关,可是中共的歹徒们却能发明出与墙相关的诸多刑罚。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迫害中,中共也把它自己滥造出来的酷刑发挥到了极致。
一、与“贴墙”相关的酷刑
有一种刑罚叫贴墙。这种酷刑从表面上看还是比较文明的,因为它只是让人站直站着而已,可是要是长达数小时的站着呢,这种酷刑的阴狠也就显露出来了。这个贴字用的很贴切,那就是让人的身体和墙相接触,甚至还要在人与墙之间夹上一张纸,以达到其贴的程度。当然它在不同的地方还有不同的名称,有的叫站军姿,有的则更文雅,叫面壁。我们还是举例来说吧。
在中共四川的监牢中,管这种酷刑叫“巴起”。在四川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对五十岁以上的法轮功学员就用这种巴起的酷刑折磨。而对五十岁以下的法轮功学员则变换了一下手法,就是逼使法轮功学员把双臂举起伸直贴在墙上,他们管这种酷刑叫“飞起”。这一“飞”就要十六、七个小时。广安市广安区北苍路十七幢八十九号一单元的法轮功学员吴雪芹,就因为不配合这种“飞起”,被几个吸毒犯按在墙上猛踢。
这种贴墙酷刑是相当普遍的。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锦州市收容所二楼成立了古塔区洗脑班。印染综合厂职工曹玉环被恶警连踢带打,一个警察左右开弓打她的耳光,随后又拿来白纸放在墙上,让用鼻尖顶住纸,纸掉了就打。
还有一种与贴墙相关的刑罚叫“贴壁虎”,就是叫人双脚一字分开,两手平展呈“大”字形整体贴壁而立,直到人窒息倒地。九江法轮功学员范路杰在江西九江市劳教所曾因完不成生产任务被施用过此刑。
二、与“顶墙”相关的酷刑
笔者曾抵制过一种酷刑叫“顶墙”。顶墙就是让人离墙一段距离,身体必须笔直的倾倒在墙上,脸朝下,头顶顶住墙。当然离墙的距离越远,头顶的压强越大。更有甚者,有人竟让被迫害者顶在墙的外角上,还有人让受刑者顶在上下床的角铁上。
与之相关的一种酷刑叫“挖墙”,姿势略有不同,就是让人头顶在墙上或墙角处,身体成九十度角。有的还要让双手挨着脚尖,有的则在头与墙中间夹上一个物件如瓶盖等。湖北黄冈工业学校教师欧阳明曾在绝食七十八天后被投入武汉狮子山戒毒所劳教,因抵制无理的迫害,每天不是被“挖墙”,就是被“贴墙”。
在江西九江马家垅女子劳教所,恶警指使吸毒犯吴雪梅做法轮功学员施双双的 “包夹”。因施双双坚定信仰,吴雪梅就不许她睡觉。她抓着施双双的头发,用脚踢施双双,逼着头顶墙,身体呈九十度弯腰,手碰鞋子尖,一直站着不许动。经过一个多星期的折磨,施双双身体极度虚弱,吃不下饭,双脚不能直立,必须手扶东西才能行走。
三、与“撞墙”相关的酷刑
恶警用法轮功学员的脑袋去撞墙的事太普遍了。大连文都考研培训学校校长助理丛日旭,在大连甘井子分局刑侦大队116室,被一个警察连打数个耳光后,又被警察把他的头猛撞墙几次。二零零七年,齐齐哈尔市法轮功学员沈子力在被非法抓捕后,恶徒用胶带把她绑在椅子上,抓住她的头发撞墙直至昏死。
还有一种类似的撞墙更残酷,叫撞钉。就是在墙上钉上钉子,然后拿着法轮功学员的头去撞。湖北应城市法轮功学员陈江红,曾三次被非法劳教。在湖北沙洋七里湖女子劳教所,打手把陈江红拉到墙边,人成九十度站立,头顶对着墙钉,不准动,只要动一下,打手立即抓住头往墙钉上撞,致使陈江红满头被墙钉扎得鲜血直流。
还有一些与墙相关的酷刑不好分类,甚至连个名字都没有,但是却能异常狠毒的折磨人。例如,湖南益阳市第一看守所有一种酷刑,法轮功学员张春秋就曾遭遇过。在狱警的指使下,犯人们把他按跪在地,双手伸直与前身靠墙,打手从后面起跑,用右腿膝盖直击后背心,一下,二下,三下……。一直猛击到鲜血从口腔满口喷在濇上,凄厉的惨叫让人毛骨悚然。
我们这里只是从一个很小的侧面对中共的酷刑进行了一点揭示,这也只能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中无数酷刑的冰山一角。在漫长的十一年迫害中,在中共“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在用金钱和官职相引诱和要挟的刺激下,中共发明出来的酷刑真是不胜枚举。然而这些酷刑并没有吓倒法轮功修炼人,相反,他们从酷刑中走了出来,更加坚毅,他们是从理性上明白真理的人。中共极权的酷刑改变不了人心,只能暴露自己的残忍与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