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梅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六日被大杨树镇公安局绑架,非法关押在阿里河旗看守所,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被非法判刑。家属在探望时,看守所用各种借口不准看,家属只是在非法审判时见过一次王雪梅,除此之外,家属没有得到任何关于王雪梅的消息,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再见到王雪梅时已经死在牢房里。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份以来,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公安局,以李本学(电话:13847072678)为头的所谓“专案组”非法抓捕了30多名大杨树地区的法轮功学员,现均非法关押在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看守所(注:大杨树镇公安局没有看守所)。“专案组”操控恶警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的家中,进门就问“炼不炼”,说一声“炼”,恶警立即就抓人。
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多次被毒打,身体健康出现大量问题。看守所以各种借口拒绝所有法轮功学员的家属看望:“没有主管局长批条,任何人不准看”;“没判呢,不能看”;对已判的家属就说“有一个人上诉,其他家属都不能看”。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份至今,所有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都没见到自己家的人,为亲人的安全非常担心。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公、检、法中共人员联合迫害大杨树地区大法弟子。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和十日连续三次非法开庭,共枉法诬判18名法轮功学员皮长富及妻子、女儿皮丽丽、樊凤英、樊凤珍、王桂兰、王雪梅(身体出现严重病情,想要保外就医)、金胡木、甄海燕(被迫害不能行走、用被子抬到法庭)高玉昌等,分别判为1至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