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八日,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中共法院秘密对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这次非法审判是在鲅鱼圈“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授意下秘密进行的。家属于两周后的八月十二日才得到消息,为七名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和家属都没有得到任何的通知。

这七名法轮功学员和被非法判刑的年数分别是:董冰,七年;毕世军,七年;孙丽,五年;沈广海,五年;余志红,三年;王志远,一年六个月;滕文春,三年缓刑五年(现在已经回家)。

这七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被鲅鱼圈区国保大队警察分别从家中绑架并非法抄家。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鲅鱼圈法院对董冰、毕世军和孙丽夫妇、沈广海和滕文春夫妇、余志红和王志远母子进行了第一次非法庭审。当时这些家属聘请了由四位正义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律师们依据中国现行的法律为他们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当时参与非法庭审的有鲅鱼圈区法院刑事庭庭长王业家、副庭长尹文成、杨艳、书记员徐建伟和鲅鱼圈区检察院检察官曹宁(女,二十九岁),他们听了律师的辩护都低下了头。律师们最后说,既然公诉人拿不出任何他们有罪的证据,就应该立即无罪释放七名法轮功学员。法官宣布休庭。

六月一日上午九点多,鲅鱼圈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七位法轮功学员。当时为他们辩护的律师因为没有得到法院的通知而无法到场,这些法轮功修炼者都各自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余志红诉说了被警察非法庭审时,遭到了酷刑折磨。孙丽身体很虚弱,始终坐在椅子上。这次非法庭审法官又宣布休庭。

之后这些修炼人的家属们往返于公检法、国保大队之间,要求无罪释放他们的亲人。当局则相互推诿后,最后说是鲅鱼圈“六一零”不让放人。鲅鱼圈“六一零”的头子是由中共政法委书记和副书记兼职,成员有公安局局长、副局长,检察院检察长和副检察长,法院院长和副院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