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贾桂芹,一位辽宁省朝阳市六十岁的妇女,是当地出了名的好人,是顾客信得过的商家。这样一个好人,却被中共公检法非法判重刑十三年,其丈夫李华被非法判三年缓五年。

贾桂芹上诉到朝阳市中级法院。但中法早与政法委“六一零”、双塔法院串通一气,竟打电话威胁家属:请律师也不让见贾桂芹,二审不开庭,而且一定维持原判。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四日,在辽宁朝阳市政法委“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法律之上)、市公安局政保支队指使下,朝阳市前进分局多名警察闯入民宅,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贾桂芹及其丈夫李华,非法关押在吴家洼看守所,并勾结检察院、法院对贾桂芹夫妇进行构陷。

七月十四日,市双塔区法院由审判长白兰、审判员张晓华、陪审员王翠玲、书记员张晓凡、公诉人刘非等对贾桂芹夫妇非法庭审。贾桂芹、李华夫妇没有律师出庭辩护。法庭上,贾桂芹义正词严揭露中共的迫害,驳斥法官、检察官的阴谋构陷,最后非法庭审草草收场。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刘非以所谓“公诉人”的身份,恶毒诽谤法轮功,当庭构陷贾桂芹。

贾桂芹今年六十岁,自幼失去母亲,身体体弱多病,先后患上了严重的类风湿、心脏病、眼病、鼻炎等多种疾病,到处寻医问药,钱花了不少,病却不见轻,骨节变形疼痛难忍,后来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就在她对生活几乎失去信心之时,经人介绍接触了法轮功,炼功不到一个月,全身的疾病竟奇迹般不翼而飞。她不但摘掉了戴了几十年的眼镜,更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从此对生活充满希望。她庆幸自己得到了高德大法,并严格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时时处处为别人着想,做一个善良的好人。

贾桂芹经营的“草原兴发”肉食店,因她货真价实,很多顾客都是慕名而来,连一些同行都对顾客说:要买好肉,那你就到草原兴发。在没有对外加工肉片业务的情况下,经常为认识或不认识的顾客免费加工肉片。一位行动不太方便的老人来店里买肉片,贾桂芹对老人说,以后再买东西来个电话就行,我们给您送过去。从此给老人送货有求必应,多年如一日。老人感动地说:看到你的为人,我就知道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

贾桂芹住的居民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单元下水井多年来都是由各家一起出钱雇人掏。贾桂芹修炼法轮功后,她每年都默默地拿钱雇人掏下水井,无怨无悔。邻居们感动地说:这两口子可真是大好人!

贾桂芹在家中也是出了名的孝顺媳妇。公公过世后,她主动把瘫痪在床的婆婆接到本不宽敞的门市房照顾,每天端屎端尿精心侍候。婆婆逢人便说:法轮大法好,我儿媳妇好!

婆媳关系几乎是每个家庭都面临的一个难题。贾桂芹以炼功人的良好心态平衡与维系着家庭关系。她视儿媳为己生,什么事都真心为儿媳着想。但儿媳有错时,她也会善意的与儿媳交流,儿媳因此十分敬重婆婆。贾桂芹被绑架后,儿媳夜不能寐,常常以泪洗面。公婆在家时什么活都不用她干,生意上的事更是不懂。一时间,货款又被公安警察强行拿走,没钱进货,只能靠亲友接济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