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术玲是七台河市宏伟镇五七乡,一九五六年出生,生前经营一个小商店。刘术玲修炼法轮功后,获得身心健康。然而自中共于九九年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她多次遭受绑架、拘禁,两次被非法劳教,直至被酷刑折磨致死。
目击证人说:刘术玲死亡案发生后,戒毒所立即召开会议,统一口径,隐瞒真相,干警之间不许说话,被恶警指使的包夹(用来监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人)都被隔离了。
刘术玲家人焦急地连夜驱车赶到戒毒劳教所,刘术玲的遗体已经被停放在南岗区西华苑殡仪馆。家属气愤地质问戒毒所的杨所长和其他几个狱警:“我们人在家里好好的,怎么死在你们这里了?你们必须给做个解释。”他们一直支吾搪塞,并撒谎说:“刘术玲是冠心病猝死,并晕倒在卫生间里。”
家属要求看监控录像,他们却说没安监控器。家属又继续质问他们:“刘术玲脖子上一圈儿黑色淤血是怎么回事儿?”戒毒所的一个女狱医却谎称是尸斑。家属要解开衣服查看,他们竟然威胁并阻止家属,叫嚣:“你要看,就得经过司法鉴定。那我们连医疗费、丧葬费都不管了”。
戒毒所的人害怕家属继续上告,还威逼利诱家属,让家属违心地签了一个协议,协议中两次提到“刘术玲属于正常死亡”。协议还规定:此协议不得反悔,如果反悔由家属方承担一切责任。戒毒所为了掩盖其杀人的证据,用流氓卑鄙无耻的手段,将刘术玲的遗体强行火化了。
刘术玲被非法劳教两年,很快就要获得自由了,而就在此时,被非法劳教二年的法轮功学员程丽,本应在二零一零年六月末到期,却被劳教所非法加期一个月,刘术玲与程丽、刘艳华、谢微等五名法轮功学员一起不穿囚服,抗议对程丽的超期关押迫害,此正义之举,让劳教所的警察恐慌。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早晨四点多钟,当劳教所内被关押人员还在睡梦中时,一阵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哭喊声,将所有的人都惊醒了。大家都万分担忧地出去观望,只见三大队一中队和三大队二中队出来看的人很多,仔细听这声音是从四楼传出来的,四楼是干警值班室,值班室对面是没有安装监控的房间,这儿也正是恶警对法轮功修炼者实施酷刑迫害的黑窝。
八点半左右,许多男警凶神恶煞似的出现在四楼。随即,惨叫声混杂着呼喊“法轮大法好”的声音,回荡在这个劳教所的楼里。其它房间的法轮功学员听见揪心的喊叫声后,都焦急地出来看,只见赵嘉昆、管理科长杨名君、刘明、三大队队长刘巍,为了掩盖他们的罪恶行径,唆使男恶警扯胶带,将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嘴都粘上,用胶带绑捆上胳膊和腿,把大约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劫持至五楼(五楼关押少年教养犯。干警经常唆使卖淫、嫖娼、贩毒等刑事犯迫害法轮功修炼者)。
在五楼,恶警们操纵刑事犯把床支起来,把包括刘术玲在内的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凶狠地吊起来,在床上,上大挂。从下午一点半左右开始抓捕并用胶带捆绑法轮功学员,到下午四点开始搜身,每个房间都翻一遍,到晚上六点钟都没让下楼去食堂吃饭,而是在房间吃饭。
七月一日当天干警值班人员有:刘巍、邢宇、史丽辉、陈看焱、张巍、刘婷婷等,七月一日下午有:科长刘明、梁雪梅、当班队长刘巍、警察师帅、于昆、荆宇、史淑辉、张巍、陈香燚。
“七一”事件主要策划人是劳教所所长赵家鲲和三队队长刘巍,管理科杨名君,三日当班队长吕培红,警察陈香燚、赵秀芬、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