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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毒而无耻的解手迫害

文/飞瀑排泄是再正常不过的生理现象了。古往今来从未听说过能把排泄这一正常的生理现象当作酷刑进行迫害的。可是,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解手这一正常的生理现象也不再属于个人所拥有的权利了。在解手这一问题上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恶毒的迫害成为中共恶党永远也抹不去的罪恶。我们结合具体的实例来揭露。

在山东第二女子劳教所二大队,要解决排便问题是件难上加难的事。恶警规定以班为单位集体上厕所小便,如需要解大便就必须再单独打报告。而且对报告词还做了特殊的规定:“报告队长,××队长好,我是劳教人员××,有事请示。”恶警问:“什么事?”“我想大便。”有时情绪好,就说:“去吧!”有时故意刁难:你要上厕所,先唱“××党好”或唱“××主义好”。如果不唱就只好憋着了。

警察为什么要这样做?表面看是为了强调“劳教人员”的身份,实质是为了侮辱。对于修炼法轮功的人来讲,符合了中共的要求妥协“转化”了,连解手这样的事还要继续承受恶警的污辱;如果坚定信仰,那就只好让大小便解在自己的裤子里。

其实有没有这样的规定也只是一个形式而已。我们看一个没有规定但警察仍然不让法轮功学员解手的例子。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流水村法轮功学员许清焱,曾被非法劳教于马三家教养院。2005年4月17日,法轮功学员邱丽要被拉出去灌食,许清焱高喊大法好,队长李明玉扒拉着她的头说:“给她灌食,你喊啥?”另一队长谢成栋把门关上凶神恶煞地扑上来把她一顿毒打,还叫嚷着:“我就掐你这个尖。”

被打昏后的许清焱清醒过来,向警察刘静提出上厕所的要求,被刘静拒绝。由于长时间不解手,造成她突发性大面积腹部肿块,同时胸部和心脏严重受损。法轮功学员们告诉警察说她不行了,恶警们则置若罔闻。

不让人解手的用意当然是十分歹毒的。我们再看两件男警察无耻迫害女法轮功学员解手的案例。

2010 年7月21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61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淑春被绑架。在拘留所关押几天后又将她骗到公安医院。当王淑春老人被检查出高压在180以上时,恶警周海涛带领三名警察强行给她灌药。王淑春老人拒绝灌药,周海涛便和另两名男警把王淑春扑倒在床上,一手紧捏她的鼻子,一手扒开嘴恶狠狠地灌药。王淑春老人把药吐了出来,周海涛恼羞成怒,用手猛地将老人的口鼻捂住,嘴里还喊着:我就不信治不了你!在王淑春老人全身瘫软无力的情况下被强行输液。老人看到输液架上的单子想摘下来看时,周海涛紧忙指使另一名恶警从老人手中抢走单子。不明药物输完后,王淑春老人身心非常难受,头疼得象要崩裂一样。

期间王淑春老人上厕所,周海涛竟无耻地打开厕所的门站在旁边和另一名男恶警嬉皮笑脸地看着老人解手。

令人不敢想象的是,那些监狱中的医务人员,竟然以自己的医生身份和治疗为借口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禁止解手的迫害。

家住上海徐汇区常熟路的法轮功学员江勇,曾于2001年被非法判刑8年,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中屡遭酷刑折磨。江勇在绝食期间曾被全身裸体捆绑在死人床上。为了让他放弃绝食,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提篮桥监狱的医务人员以江勇身体虚弱不能正常小便为由,在他生殖器上套上假的胶皮输尿器,然后在生殖器的根部用橡皮筋扎紧。这样外人根本看不出迫害的痕迹。由于长时间不能排尿,江勇全身发胀,膀胱胀痛,并导致肾脏疼痛。

不让法轮功学员解手的阴招,也有很多是恶警与犯人合谋的结果。

湖南白马垅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限制解手的迫害非常严重。湖南益阳市冻肉厂出纳会计刘宇伟,在该劳教所期间,一次被六个恶犯当场扒光她的衣服,并用顶衣架的衣叉子捅进她的阴道,几个钟头叉子卡在里面扯不出来,刘宇伟痛不欲生,致使她很长时间无法行走。还有一次,恶徒们八天不准刘宇伟上厕所,导致体内有液体突然直接从肚脐眼喷出,恶人从未见过此状,吓得惊惶失措。

用解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是普遍地存在于中共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和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洗脑班中的。这一普遍存在的现象反映的正是中共恶党灭绝人性的本质。古今中外前所未闻的酷刑全部出现在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案例中,足见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迫害中的恶毒和无耻。当然,中共恶徒是用侮辱的方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摧残的。可是在这样的酷刑中,谁的尊严被映衬得无比辉煌,谁的罪恶暴露无遗,不是已经非常全面地展现在世人面前了吗?

天真的要变了

文/清溪

老百姓对身边人和事有切身的体会,是好是坏,他们最有发言权。本来是个好人,可有人偏要说他是个坏人,并把他抓走,那你说老百姓会怎么想?明慧网上有一篇报道说的就是警察绑架好人,邻居都想不通的事。就象以前打“右派”,很多人不就因为一句真话吗?而且这一句话还是中共诱导着让人家说的,中共却以此把人家打得妻离子散,蒙冤受屈几十年。

安徽省巢湖市和县绰庙中学的语文教师吴胜利,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好人。吴老师自从炼法轮功之后,事事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学校,他工作认真负责,所带班级成绩总是领先;与同事的交往中,从不计较个人得失。

要说吴老师有什么感动人的事迹没有,还真的很难找到。他也就是默默无闻地经常打扫办公室卫生,或者在炎热的夏天看到别人的自行车被太阳曝晒了,就一辆一辆的把自行车移到阴凉处而已。其实人们认识一个人,还真的不是看他做了多少惊天地的事;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只要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那谁都会感觉得到的。吴老师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好人了。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却因为向人们讲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被迫害。在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被和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于二零一零年十月九日被劫持到安徽省未成年人劳教所。

吴胜利的隔壁邻居是一个老奶奶,得知吴胜利被抓的消息后,整整哭了一夜。她对别人说:“象吴老师这样的好人都要抓,难道天真的要变了吗!”

法轮功修炼的标准是“真、善、忍”,难道“真、善、忍”也有罪吗?老百姓可不看你中共怎么宣传,他就看这个人平时怎么样。他是个好人,那就是个好人,还用你中共瞎评判吗?

在老奶奶的眼里,吴老师就是一个好人。她说出这样的话,真耐人寻味。也许老奶奶认为,都说现在世道变坏了,可是看看眼前的吴老师,他那么善良,这世道不是挺好的吗?老奶奶从吴老师的善良中看到了这个世界的善良和温馨。可是,这样的一个好人被抓了,那您说老奶奶会怎么想?难怪老人家说:“象吴老师这样的好人都要抓,难道天真的要变了吗!” 中国人几千年来都在说:多行不义必自毙。中共非法抓捕、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只能让老百姓更加看清邪党的残忍面目,及其必然灭亡的结局。

欲盖弥彰的“没有外伤证明”

文/瞿林溪

宋梅英女士,五十二岁,退休职工,原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后住在山东省即墨市段泊岚乡官路埠村照顾读书的儿子。

八月二十六日早上八点多,宋梅英骑电动车出门,和往常一样买菜,购物同时向被中共造假宣传蒙蔽的中国百姓讲述法轮功迫害的事实真相。她每天生活很有规律,每天中午都回家给上学的儿子做饭。中午儿子回家发现母亲没有在家就用手机与她联系,然而接电话的却是个自称110警察的男声,并告诉宋梅英儿子说你妈妈出意外了,在通往村里的立交桥下面晕倒了,告诉人还在现场处于昏迷状态,要他们赶到现场。

出事现场和住所打出租只有十几分钟。可是当他们赶到现场只有那辆电动车,人不见了。再次联系警察,他们又说叫了急救车已经送往医院了。赶到医院时宋梅英是处于昏迷状态,还有呼吸和心跳。医生告诉家属是高血压致脑干出血,头晕而摔倒的。告诉家属没有医治的价值并很反常催促家人办理出院手续,也不给做任何医治。在场的警察也要家属签字,并一再强调没有外伤。

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孩子一下没有了主意,在警察的诱导下在没有外伤证明上签字了。宋梅英就这样一直到晚上九点三十分离世。整整九个多小时医院都不做任何抢救措施,总是强调没有医治价值。

家属要求整理宋梅英遗容并能见上最后一面。看到遗容时,在场的亲人都吓了一跳。宋梅英整个面目完全变形,头顶水肿有紫红色淤血,整个左脸紫黑色,右脸只有小块面积正常,其它地方都是紫红色,右眼外侧有二厘米长的皮下出血。双手指甲里全是泥土,是死亡前承受剧痛双手抓地的表现。由于在火葬场事发突然,时间又很仓促,宋梅英就匆匆被火化了。宋梅英的儿子知道自己被警察骗了,自己的妈妈死的不明不白,精神上受到了致命的打击。至今还卧床不起,总是能听到妈妈给他打电话的声音。

整个事件疑点重重:

宋梅英手机就在包里,为什么警察没有第一时间联系家人?警察自称有人举报宋梅英晕倒在地,要宋梅英儿子赶到现场,为什么儿子赶到“现场”时人不见了?是真的晕倒在桥下还是伪造的现场?

抢救病人本是医生的天职,可在家属强烈要求治疗的情况下,医生不但不做任何医治,而且连最起码的CT检查都不做。现在大陆的医院都是利益第一,医生为创收、为在医疗纠纷中保护自己,都知道口说无凭,检查做的越多越好。据医生朋友介绍:只有通过CT检查才能确诊脑出血,才能有力的将非创伤性颅内出血与外伤性脑出血相鉴别,才能有力的将脑出血与其它突然发病昏迷的疾病(中毒、糖尿病、肝昏迷等)相鉴别。医院为何如此反常?

更为奇特的是在场的警察一再强调没有外伤,而且医生也是一再证明没有外伤,同时催促孩子签字写明没有外伤。试想,每年发生脑血管意外的人这么多,倘若仅仅是简简单单的意外,警察联系到家人之后还会再管吗?医生会一再证明没有外伤吗?会催促孩子签字写明没有外伤吗?因意外摔倒而导致的外伤性脑出血也并不罕见,为何警察和医生如此心中有鬼,极力要抹杀外伤的存在呢?为何警察要匆匆火化宋梅英遗体毁尸灭迹呢?

《外科学(第七版)》第240页:“头皮血肿(scalp hematoma)多因钝器伤所致,……处理头皮血肿时,要着重于考虑到颅骨损伤甚至脑损伤的可能。”宋梅英遗容整个面目完全变形,头顶水肿(应是血肿)有紫红色淤血,疑是宋梅英头顶被人用钝器狠击或被人狠撞墙壁、地面,血肿没有得到及时医治一直扩大蔓延的结果。

据医生朋友介绍:通过CT检查,倘若影像显示存在头皮血肿和颅骨骨折,就说明很可能是外伤性脑出血,不是高血压所致,为何该医生如此轻率做出“高血压致脑干出血”的诊断?为何该医生要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一再证明没有外伤?所谓的“脑干出血”虽然预后极差,但该医生一没有CT检查的确凿证据,二不予以抢救,可以说是在草菅人命。中共恶警欲盖弥彰的“没有外伤证明”,恰恰说明宋梅英的外伤是恶警行凶所为,与恶警有脱不开的干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信仰真、善、忍的好人不能枉死,邪党恶警的罪恶必将被曝光于天下,参与此事件的恶警、无良医生必将遭到上天的惩治,遭到法律的追究,遭到人民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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