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贵州省都匀市法院于上午九点秘密开庭,非法庭审今年五月二十七日被劫持的当地法轮功学员梁荣琪。北京律师到庭辩护,指出非公开开庭违反法律,法庭无奈允许两名家属旁听。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完全是非法的,却要假法律名义给自己批上一层“合法”的外衣。然而,参与其中的公检法司人员自己也知道,走过场的每一步即使在中共现行法律中都找不到依据,于是,这过程也走得偷偷摸摸,蛮不讲理。表现在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开庭庭审,要么不敢公开,要么不准家人、朋友旁听。法院更是如临大敌,开庭当日将周围路段封锁,对过往人等严加盘查。更有甚者,当局施加压力给各律师事务所,不许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所幸,这世上毕竟还有正义之士,顶住压力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驳斥当局违法。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贵州省都匀市法院对当地法轮功学员梁荣琪先生的非法庭审就凸现当局迫害的非法性。

修炼法轮功做好人,遭中共迫害

梁荣琪先生,今年四十二岁,原贵州省都匀市运输公司工人。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力改陋习、不抽烟喝酒、不贪不赌、孝顺有加。他一直积极弘扬大法,并把大法的美好介绍给家人和友人。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在都匀市政法委、“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直接指挥下,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等数十人,在市公安局副局长周世群亲自带领下,与数月前在邻居家蹲坑监视、跟踪的外县警察毛国志(贵州瓮安县玉山镇派出所所长),将准备外出的梁荣琪,强行绑架并进行抄家,直到下午六点多钟。抢走梁荣琪家的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十多件和许多大法书、资料等,另有现金和存折,凡家中值钱的东西都被洗劫一空。

粱母及亲人四处奔走,找了许多律师事务所均未果,在压力下,许多律师不敢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九月二十日,梁母终于请到了愿意为梁荣琪辩护的北京律师。

律师辩护有理有据 公诉人无言以对

面对公诉人以所谓“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起诉,律师依据现行中国宪法、法律,指出中国法律从未将法轮功归入“邪教”,至今没有任何法律文件规定党团员以外的公民不准修炼法轮功。因此公诉人的指控是偷换“法轮功”与“邪教组织”的概念。相反,信仰法轮功应受到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

其次,律师指出,公诉人偷换了“制作宣传品”与“破坏法律实施”的概念,制作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和评论、批评中共的资料没有违反任何法律,相反,言论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

律师指出:公诉人指控“梁荣琪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在逻辑上完全是荒谬的。公诉人无言以对。

律师诚请法官尊重公民的宪法权利,承担起应有的历史责任,敢于直面现实和自己的良知,实践法治精神,判本案被告人梁荣琪无罪,予以释放。法官不得不草草宣布庭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