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中共操控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等地方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本来就是非法的,以种种理由剥夺法轮功学员与家属的会见权更是侵犯人权的非法行径。以往,武汉市何湾劳教所曾以“法轮功的修炼者不准接见”为名,剥夺多名法轮功学员家属的正常探视权。在杨维芳被非法关押的六个多月中,杨维芳的母亲就被多次剥夺探视权。
杨维芳于今年五月下旬被劫持到何湾劳教所后,一直抵制他们的洗脑转化。劳教所就体罚杨维芳,长时间罚站,不让睡觉。
杨维芳,女,四十四岁,武汉裕丰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员工。修炼法轮功前,因年纪轻轻就患上肺结核等重症,脾气变得很暴躁,婆媳关系很紧张,家庭不和睦。自一九九七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功以后,不长时间,法轮大法的神奇就展现在她的身上,严重的肺结核病症不医而愈。无病一身轻的感受使她更加珍惜法轮功,无论在家庭、单位,还是在社会上时时处处她都以“真、善、忍”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身心健康改善,道德不断提高,在家孝敬公婆老人,家庭和睦了;在单位同事都喜欢与她交往;在社会上赢得了顾客的好口碑;公司领导也非常信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