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何冰刚被抬进法庭,并伴随不停呕吐,法庭延迟至三点开庭。长宁区检察院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严重不足,律师都逐一驳斥,律师当场出示了新的证据。最后法庭庭长却罔顾事实,枉法强行判决。何冰刚要求上诉,并对国保恶警的刑讯逼供进行控告,要求作伤残鉴定。鉴于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律师提出要求保外就医。
上海长宁区国保“六一零”特务于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五日设圈套绑架了何冰刚,先后三次非法提讯。国保恶警王俊一再逼迫何冰刚承认伪证据,并因提讯室有摄像探头不方便,把何带到楼梯上,用胳膊肘猛击何冰刚的颈部,用皮鞋使劲踹腰部,并用拳头击上身和左侧,嘴上还恶狠狠地说:“让你尝尝刑队的厉害!”
从二零一零年七月开始,何冰刚因颈椎、腰椎受损,他的胳膊不时疼痛,走路会摔跤;九月开始,手臂剧烈酸痛抽筋,做X光无骨折,未深查;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何冰刚开始无法正常行走,他多次提出检查腰椎,一直未获准。
二零一一年三月初,彻底无法行走、大小便失禁。三月十六日长宁区看守所通知家属取保候审,家属去看守所接人时已认不出他了,面色苍白,站立都很困难,不能行走,只剩下一口气,家属心如刀绞。
回家后,家属带何冰刚去各大医院看专家门诊、教授门诊,甚至是特需专家门诊诊断。每次专家医生看到片子无例外的第一句都是问:是否被打过,问责家人为什么拖到严重晚期,一律要求立即住院动手术,可能会瘫痪。
四月十七日晚上七点半左右,警察破门而入,将何冰刚抓走、非法开庭,图谋进一步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