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发起对大陆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以来,香港法轮功学员多年来一直在全港多个旅游景点及街头,风雨无阻地坚持向市民及大陆游客讲述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这已经成了香港独特的风景线,更被国际社会赞誉为香港言论自由的指标。
港府食环署成为中共的“城管”?
九月二日,香港中联办前、铜锣湾崇光百货(SOGO)前、湾仔入境处天桥以及半山司徒拔道等多个法轮功真相点,先后收到食环署人员到场发出“拟对未经许可而在政府土地上展示非商业宣传品的执法行动通知书”,声称在针对道路中央分隔栏的展示点的修订管理计划同时,还要“对非法悬挂于政府土地上的宣传品加强执法”,并引用《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04A条,要求将横幅、展板等移走,否则处以最高罚款一万元及每日罚款三百元。
及至八日,全港十多个真相点都收到类似的通知书,以落马洲为例,有十多个食环署人员到来,在横幅、展板上系上用塑胶纸包着的中英文通知书,又以区议会选举要清拆横幅为借口,威胁法轮功学员要立刻移走横幅,整整滋扰了一个小时才离去。食环署人员还威胁说将在近日采取行动。
立法会议员梁耀忠直斥港府的做法是公然恐吓示威团体,令人忧虑。特别是警务处长曾伟雄上台之后,打压记者,透过不同的部门,不断地打压异见人士,令香港警察“公安化”。他忧心,特区政府已经成为中共的傀儡,完全没有自主权,沦为了中共的打压工具。
港人言论自由不容侵犯
香港法轮功发言人指出,他们的讲真相活动,包括在公众地方展示横幅和展板等,都是在行使基本法所赋予的言论表达自由及和平集会示威权利,旨在申诉不公、反对迫害,呼唤正义良知,反对迫害人权的普世价值。所展示的物品,都是在每日活动开始时摆放,活动结束时收回,没有阻碍行人、也未妨碍交通或损害卫生。这样的合法又平和活动,不应受到当局的压制。而食环署却引用了一条管制商业广告或宣传品的法例来打压市民和平示威的基本权利,明显是引用条例失当。
在过去十多年间,法轮功学员一直在香港公众地方进行这种形式的和平抗议,早已成为香港旅游点的特殊风景线。近年来才开始受到食环署干预,可见当局背后是有人出谋,企图扼杀港人的言论自由,收紧港人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如李克强到访,在住家附近也不能穿六四衫)。
港府这次以所谓交通市容、区议会选举等事为借口,拿来一些不相干的法例来打压人权,等同于把这些法例变成恶法。如果任令“恶法”横行,受到打击的不单是个别团体,所有团体及个人都将身受其害。
法轮功团体呼吁广大市民毋忘温水煮青蛙的警示,立即站出来维护香港的核心价值,制止大陆及香港政权不断蚕食和践踏香港的人权自由。
香港法轮功发言人强调,香港市民有权在任何公众地方行使和平集会示威的权利。香港终审法院二零零五年五月对法轮功学员被控阻街案的判词早已表明,只要并非不合理地造成阻碍,市民都可以行使和平示威的宪法权利。当局任何干扰、破坏或侵犯活动物品的行为,包括强迫迁移、损坏或侵占,都是违法行为,受害人将保留在法律上追究责任及追讨赔偿的权利。
各界谴责港府践踏基本人权
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食环署所引用的《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只是针对小商小贩,不适用于行使示威权利的表达团体。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在仔细研究了政府有关条文后指出,如果有条例去限制示威表达自由的话,相信这些法律肯定与基本法所保障的表达自由与示威权利抵触。
罗沃启表示,十多年来法轮功学员一直在街头、景点摆展板发传单,当局借着重新管制铁栏上面的展示空间,而将矛头指向法轮功学员,这是公民权利的倒退。罗沃启强调,香港作为一个开放的社会就应该最大限度地去维护港人的表达自由,任何的法例都不应该凌驾这些权利。
立法会议员梁国雄表示,这次署方以所谓区议会选举为由拆横幅,存在很多不清晰的地方。他呼吁香港市民要警惕政府侵权,根据国际公约,公民的基本权利、表达和言论的自由是基本人权。“今次不只是针对法轮功,其实是向整个公民社会侵犯来的。”不能让政府以任何理由,限制市民的自由。
立法会议员黄毓民表示,即使现在当局在区议会选举前推出新的措施,也不能损害港人表达自由的权利。他认为今次是当局有计划的行为,相信背后有中共的因素,因为法轮功反迫害令中共无法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