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企业家身陷囹圄
广州市人大代表、女企业家王海红,四十四岁,蒙古国归国华侨,家住广州市天河区暨南花园。
八月二十七日,有位身份不明的人致电王海红说在黄埔区召开人大代表会议,叫其前去,王海红去了之后很晚未归,家人致电来电处说要报警,里面的人才交代说王海红在天河区“六一零”(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处,王海红的公司也遭到非法搜查,警察搜走写给市领导的信十三封及电脑等物品。
正义律师再蒙冤狱,七旬老母斥法庭给法律蒙羞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下午,在第二次非法庭审中,朱宇飙律师遭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诬判二年。朱宇飙的母亲当庭斥责所谓“法官”受“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控制,违法乱判,给法律蒙羞。法官无言以对。朱宇飙现被劫持在广东省北江监狱遭受迫害。
在所谓“法庭”上,朱宇飙律师没有穿囚服,而是穿着自己的便衣,他从被绑架到看守所至今一直不穿囚服,抗议迫害。
非法宣判刚一落音,朱宇飙七十多岁的母亲就质问审判长邹世发:“我儿子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合法,信仰法轮大法合法,你的所作所为给法律蒙羞……”邹世发无言以对。邹世发和“公诉人”海珠区检察院的陈心敏多次听过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然而在中共的操控下,还是选择了迫害。他们读完所谓判决书后,不敢面对朱母的责问和劝善,匆匆离开。
对这第二次非法庭审,海珠区法院显得十分心虚,整个法庭除朱宇飙母亲外,全是警服人员,完全不公开审理。
而在海珠区法院第一次庭审时,“六一零”还导演了一出丑剧。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对朱宇飙非法庭审这一天,朱宇飙的母亲还未动身,居委会、街道、“六一零”等单位来了十多人,说可以带朱宇飙律师的母亲进法庭。老人信以为真,就上了他们的车。在车上,这伙人装模作样地联系法院,结果说无旁听证,不能进法庭,并以此为借口把车开到很远的地方请老人去“喝茶”。当然,喝茶是假,软禁是真,光茶桌上就有十个人。在老人的强烈要求下,这伙人看看折腾的时间也差不多了,明知到了法院,庭审也就结束了,才放了老人。致使老人没能旁听开庭。
朱宇飙律师一九九四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后读在职研究生,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朱宇飙维护人权,办案不随波逐流,不为名利而做,报纸曾两次报道他的事迹。他曾为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立案三起,进行法庭辩护,他的辩护词精彩严谨,令中共法庭大为尴尬、震惊。却于二零零七年被中共冠以“反革命”罪名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朱宇飙律师在其住所再遭绑架。朱宇飙律师只是家中有订书机、打印机,“六一零”、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等却以荒唐的“预备作案”为由阴谋构陷朱宇飙。“六一零”迟迟不放人,并操纵法院将其非法判刑二年,劫持至广东省北江监狱继续迫害。
资深钢琴教师第九次遭绑架
二零一一年八月四日,广州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资深钢琴教师徐明遭广州荔湾区法院非法庭审。
徐明女士,一九五六年出生于一个音乐世家,父母都是武汉音乐学院高级钢琴教授。徐明任教于广州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以“真、善、忍”律己,德艺双馨,是当今“教育市场化”中难得的一泓清流,以致有学生慕名报考该校。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坚守信仰的徐明多次遭绑架、关押、强制洗脑,并被学院停职、停课,被执意安排到文印室打杂,很长一段时间每月给极少的工资。学生曾联名请愿要求徐明老师继续教学。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上午,徐明在荔湾区多宝路向世人赠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第九次遭警察绑架。当晚,多宝街派出所及龙津街派出所(徐明居住地派出所)十几人挟持着戴着手铐的徐明,到其荔湾区光复北路她的家中非法抄家至深夜,抢走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产。
前公司高管被诬判五年
二零一一年六月,在家属和律师不知情的情况下,前公司高管徐智银遭广州市天河区法院的所谓“法官”梁皓诬判五年。徐智银当庭提出上诉,要求无罪释放。
徐智银,男,四十四岁,家住广州市天河北六六三号广东省机械研究所。北京军区特种部队退役,曾任某知名物流公司副总经理。徐智银为人忠厚,善良无私,于一九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平时总是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他原本身体多病,炼功后全身病痛奇迹般消失了。在他工作职位的前几任员工每月报销都超过正常数额的几千到一万多,而他接任此职务后,从不贪图便宜。他踏踏实实的人品很快得到公司上下人的认可,很多人遇到矛盾时都请他来主持公道,知道他有信仰,人品好,处事公正,很快就从一个普通的部门负责人升任公司副总经理。
这样一个好人,只因他信仰“真、善、忍”,遭中共警察骚扰,致使他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二日晚,徐智银外出时被广州天河区国保大队绑架。绑架他的同时,天河国保、“六一零”还抢走他家大量贵重私人物品、现金等,不开具任何清单,也不告知家人徐智银被关在何处,后家人四处奔走询问查询,才知道他被关在天河看守所。
徐智银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开始在看守所不穿囚服,被戴镣,至五月五日才解除,一个多月的戴镣使其身体瘦了很多。
中共以法律之名行迫害之实
中共之迫害法轮功,天怒人怨、人神共愤。
中共以法律之名行迫害之实,书写了中国司法史上最肮脏的一页,法律的尊严被践踏殆尽。然而,正义从来都不是由中共来定义的。
自二零零四年年底大纪元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问世以来,公开声明退出中共及其附属组织少先队、共青团的“三退”大潮席卷神州大地,迄今“三退”已超过一亿人。
而在国际上,仅从司法方面来说,自二零零一年美国法院判决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有罪以来,多国法院都在根据法治原则和国际人权法等,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案件进行审理。尤其,二零零九年年底,西班牙、阿根廷等国法院相继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及若干迫害法轮功的元凶。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中共在迫害中必然解体。而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广州法院系统,必将受到清算。清算之日,即是羊城重拾法律尊严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