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迫害法轮功在全国是作为政治任务被下达下去的,有些地方为了完成任务或迎合中共上层,不惜以金钱为诱饵,收买不明真相的病人陷害法轮功,把一些从未修炼过法轮功的人的死亡歪曲说成炼法轮功炼的。这样的事情在整个造假中比比皆是。
如明慧网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四日就登了王喾妻子的一篇题目为“我丈夫从未炼过法轮功,却被列为一千四百例之一”的文章,文中说,她丈夫王喾一九八四年得乙型肝炎,在一九九八年肝硬化去世,本属正常死亡,却被中共江氏犯罪集团列为1400例之一,并在报上登出来说白发人送黑发人。作者称:“我丈夫纯属正常死亡,根本不是炼法轮功炼的,他本人从未炼过法轮功。”
还有全国知名的“井架上吊”案,中共造谣说,死者是因为炼法轮功才上吊寻短见的。其实真实情况是:死者是吉林市郊的外来户(农民),以修车为生,由于没有正当的营业手续,修车工具被城管没收,他不堪巨大的生活压力,寻了短见。周围人都知道,死者生前没有练过法轮功。在家属要告城管部门时,当地民政部门为政府部门开脱责任,给予抚恤,把死者说成是练法轮功的。公安部门摆上白酒和有关书籍对死者重新录相。实际对法轮功略有了解的人谁都知道,法轮功学员禁止喝酒。但当时当地公安部门还不知道这一点,所以在录相中露出破绽。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如同其它栽赃法轮功的谎言一样,中共的“1400例”不允许任何第三方的调查。中共既是原告,又是法官,还兼任了侦破和检察工作,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说话的机会。
在这“1400例”中,也可能有人曾经练过几天法轮功的动作,但是,法轮功作为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要求修炼者按 “真、善、忍”标准修心性,做好人,这是主要的,祛病健身只是自然达到的效果。况且法轮功中也从来没有讲过“炼了法轮功,人就不会死了”。法轮功祛病健身是有奇效,那也是在学炼者提升心性,努力按照法轮功要求的标准去做一个好人的前提下,才能够达到的。那些不按法轮功的要求去做,光练动作不修心性的人不能算法轮功学员,也达不到祛病健身的目的。就象一个人得了癌症,他注定要死了,他去医院治病,没治好,死医院里了,我们能说是医院给治死的吗?不能。这是同样的道理。
退一万步,先不说这1400例如何经不起推敲,就假定这1400例是真的,就假定全国炼法轮功的人数是中共迫害开始时所宣称的仅有二百万人(实际上,一九九八年官方公布全国约有七千万到一亿人炼法轮功),从一九九二年到一九九九年共七年,按中共造谣的死亡1400例算,平均一年两百人,年平均死亡率仅为万分之一;而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6》,在一九九零年到一九九六年七年中,全国人口正常的年平均死亡率为万分之六十六,大大高于万分之一的年平均死亡率;而据国内医药学专业期刊提供的数字,住院病人中因药物不良反应而死亡的死亡率至少是万分之二十四,也远远高于万分之一的年平均死亡率。退一万步说,假定这1400例是真的,那么它恰恰证明了法轮功在祛病健身方面的奇异功效,而不是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