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主席李迅应邀参加了会议。李迅先生在圆桌会议中发言表示:宗教自由办公室不仅应关注所在国发生的迫害——即在中国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信仰迫害,还要关注中共利用中国驻加使领馆在加拿大对法轮功的打压。”
李迅先生对联邦政府成立宗教自由办公室表示赞赏。李迅说:“在中共持续残酷迫害法轮功和中国人权不断恶化的情况下,现在加拿大政府坚决支持人权和信仰自由,而且外长在联合国提出中国的人权问题,这对于那些受到中共迫害的人意义非常重大,是有力的支持和鼓舞。我们期待该办公室能对制止中共对信仰的迫害起到进一步推动作用。”
贝尔德部长在发言中表示,加拿大宗教自由办公室与“加拿大的核心价值观,如自由、民主、人权和法治一致”,将“用以促进和保护宗教以及信仰自由”,同时宗教自由办公室的成立将再次证实“加拿大是一个真正自由的社会”。
贝尔德表示,为世界各地的人权和信仰自由而战,“维护受迫害者的权利,帮助那些无法发声的人发出呼吁,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他表示,人权自由和民主自由是无法分割的,“那些保护宗教自由的社会通常都会保障其它的基本自由,这些一般是更加稳定和繁荣的社会。”
加拿大是跟随美国之后,第二个建立国家性宗教自由组织的国家。一九九八年,美国国会通过《一九九八年国际宗教自由法》,“授权美国政府采取相应制裁行动”,以帮助“因宗教原因而受迫害的个人”。一九九九年五月,根据该法案规定,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nited State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简称USCIRF)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