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绑架、毒打致死
宋彩虹和周丽珍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在用新年台历讲真相时被恶人诬告,遭钓鱼台派出所绑架。宋彩虹为了抵制迫害,高喊“法轮大法好”,在钓鱼台派出所被两名年青警察殴打,当晚就被劫持到葫芦岛拘留所。
次日,在拘留所里,宋彩虹拒报姓名,并继续高喊“法轮大法好,天灭中共,顺天意而行”等,被拘留所所长张俊峰率领几名警察拉出监室,在另一个房间里长时间毒打。据宋彩虹清醒时说:有四、五名警察将其打倒在地后,揪住头发,踹肚子,踢后背,张俊峰边打边叫嚣:给我狠狠的打,看她不报姓名,看她还喊不喊了!并又拿出几根警棍准备进一步行凶,被一女警察劝止。送回监室后,宋彩虹身体状况急转之下,并开始频繁呕吐,痰中带血,时有咳出满口鲜血,难以进食。后来张俊峰还企图进一步逼迫宋彩虹报出姓名,因看到宋彩虹身体状况很差才罢休。
一月六日(周五)宋彩虹意识出现间断的朦胧状态,张俊峰怕担干系,并给办案单位打电话要求到医院检查,钓鱼台派出所办案警察带宋彩虹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检查,医生要求住院,被警察拒绝,医院开出的各项检查均未做,又将宋彩虹送回拘留所。一月八日(周日)宋彩虹身体状况进一步恶化,时而神志不清,拘留所再次通知办案单位后由家属将宋彩虹从拘留所抬出,到兴城市医院住院治疗。
严重的毒打及毒打后长时间呕吐不能进食,导致急性尿毒症,又因在拘留所内延误最佳治疗时机,后转院到葫芦岛313医院,一月十五日即转院次日早七点左右宋彩虹在313医院肾内科含冤离世。
宋彩虹致死的主要责任人是葫芦岛拘留所所长张俊峰。在非法批送拘留过程中,兴城市六一零宋长江和陈某某及兴城国保大队张立军都有参与。据悉,宋彩虹离开葫芦岛拘留所后,张俊峰一改其最初的凶猛暴虐,对待另一名一同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嘘寒问暖,并于一月十五日让其签字以证明其对法轮功学员很好,妄图推卸责任。
曾在劳教所、监狱遭残忍迫害
宋彩虹,兴城市赵家湾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进京上访后被当地非法拘留,在拘留所炼功,被强行戴手铐、脚链子。一九九九年十月十日被放回后,于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三日到东山体育场炼功被抓到拘留所,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劳教三年。
宋彩虹在马三家劳教所遭受残忍迫害,连续两个中国传统新年都是在小号里度过的,双手双脚被双层铁环固定着,不能动弹一点,经常被恶徒毒打,浑身上下没有好地方,脚镣更把其双脚磨得伤痕累累。
劳教期满之际,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沈阳市中级法院、检察院直接到马三家教养院开所谓审判会。三位法轮功学员高呼“法轮大法好”,恶警惊慌失措,对三位法轮功学员现场进行残酷的围殴,所长苏境更是在现场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把判刑改成七年!”当时没有一个恶警敢说话,全所死一般的寂静。在场的法轮功学员纷纷喊“法轮大法好,修炼无罪”等口号,警察蜂拥而上揪头发捂住嘴,拳打脚踢拖离会场,扔到一楼禁闭室,嘴上被缠上胶布,会后对喊口号的分别给予三到六个月加期迫害。
宋彩虹与法轮功学员李冬青、李黎明被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一个多月,地址在沈阳市城南苏家屯区)与大北女子监狱折磨,经常被体罚、打骂、电棍电…… 李冬青女士经历了中共非法劳教、判刑、关精神病院等迫害,被摧残致精神失常,于二零一一年上半年离世,年仅四十九岁。
据悉,宋彩虹被沈阳市看守所迫害坐老虎凳,腿都肿了,还被用大棉被捂、打。宋彩虹受尽了折磨,还是坚持喊“法轮大法好”。恶警们就给她注射药物,让她睡觉,宋彩虹醒了还是喊。宋彩虹被送进女子监狱更是受尽了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