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众朋友,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善恶同在、真假并存、正邪两立。那么,在纷繁复杂的大千社会里、在关键时刻,能否独具慧眼,明辨是非、看清真相、做出正确的选择就变得至关重要。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共为栽赃法轮功而一手炮制的震惊中外的所谓“天安门自焚”案,中共喉舌新华社一小时后向海外发布消息,称五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自焚,后改口为七名。

面对中共铺天盖地的造谣宣传,这个惊天惨案的确使众多不了解事实的人们被蒙蔽,但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纸怎么能包得住火呢!在随后的多年里,一些有良知和正义感的知情人透露,这场所谓的“自焚”案完全是中共一手导演的。下面一些明白人给明慧网的投书。

明慧网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八日以“天安门分局警察透露自焚栽赃案内幕”刊登有这样一条消息:作者的亲戚在天安门派出所(后改为公安分局)工作。这个亲戚在所谓天安门“自焚”案事发的前三天就已经接到内部通知,说是有人要来“自焚”,让他们做好准备。结果三天后,真的就发生了所谓的“自焚”惨案。可见这件事是公安内部事先就已经知晓并策划的。

再比如明慧网2011年2月1日登过一篇文章,作者讲述了张素坤老人生前对他说过的一件事,这位张素坤老人就是被恶警电击毁容,后被迫害致死的高蓉蓉的母亲。她说在2001年过年期间,他们全家从沈阳去了北京。结果沈阳和平区新兴派出所专管迫害法轮功的片警金大勇跟踪他们一直到了北京的家,并闯进屋骚扰。当张素坤质问金大勇为什么跟来北京,金大勇去说:是炼法轮功的在天安门搞自焚,我们市的副市长及其他市的副市长已经来了四、五天了,就是要管住自己城市的法轮功,在火车站等地方堵着,看见了就带回去。当时张素坤不是很明白,只是回答:炼法轮功的信真、善、忍,怎么会自焚?没想到才过了几天,邪党中央电视台就播出了所谓“天安门自焚”,高蓉蓉的家人都很震惊,怎么这个“突发”的所谓“自焚”,发生在大年三十,而沈阳的副市长及各市的副市长们提前四、五天就来北京了。这分明就是演戏啊。

我们再来看看这个漏洞百出的所谓“自焚”案,其本身更是疑点重重。很多明眼人一下子就看穿了中共的谎言。尤其是对于天安门广场上警察们背着灭火器,迅速赶到现场灭火这个细节,多数头脑冷静的人一眼就看出了问题。

2006年5月5日的一篇来稿,标题是“江城‘的哥’的一番话”,讲的是江城的一位出租车司机,他表示当中央电视台播放所谓的 “自焚”镜头时,他看了后马上就告诉家人,这都是假的,是演戏。他说:“因为我是开车的,对汽油的性能十分了解,那东西不管洒在哪,洒多大面积,用火一点一瞬间就都着了,而且温度极高。那这边人点着了,等警察找来灭火器,人早就烧成炭了,更没有时间录像了。”

而明慧网2011年2月1日一篇投稿中,一位《光明日报》的编辑更是表示说:我们搞新闻的都知道,天安门广场要扛着摄像机进去,得提前三天申请,批准了才可进入拍摄。除非事先就打申请被批准了,那不就是说明事先就准备好了吗?不是假的吗?

明慧网2006年2月10日一篇文章登载了一位军医对所谓“自焚”案的看法。他说:“天安门自焚案一播出,我就知道这是中共栽赃陷害法轮功的谎言。一看就是假的。进烧伤病房,医生都要把原来穿的隔离衣换掉,穿上烧伤病房专用隔离衣。烧伤病房必须绝对无菌。家属都不让进的,因为呼吸的空气也有菌。电视画面上烧伤者满身缠满了白绷带,而且很厚,一看就不是烧伤,倒好象骨折病人打的石膏。那个女记者穿着西服披着长发采访刘思影,话筒伸到气管切开的地方去了。既然是假的,女记者自然不用管什么隔离不隔离的事了,只要能蒙人就行。”

法轮功自一九九二年传出以来,在中国大陆有数以千万计的修炼者,但是在所谓的天安门“自焚”案之前的九年和之后的十年里,从来没有发生过另外一起自焚事件。而且法轮功已经传播到海外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同是中华文化的台湾有几十万修炼者。所有这些国家和地区,也从未在法轮功学员中发生过任何一起自焚事件。修炼法轮功禁止杀生和自杀,并明确指出自杀是有罪的。很显然,所谓的天安门“自焚”案的这把伪火,完全是中共一手导演的丑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