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前的除夕(2001年1月23日),天安门广场发生了震惊中外的自焚事件。中共江泽民集团马上栽赃法轮功学员,并利用其掌控的媒体反复渲染,挑起民众的仇恨。然而人们冷静地思考一下就会发现,这场所谓的自焚是中共导演的骗局。

孤零零的“自焚”案

众所周知,法轮功学员是按照法轮大法的要求(“真善忍”的原则)指导自己言行的。因为全世界修炼人数巨大、超过一亿,这种言行反映出来,就会形成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如:法轮功学员普遍为人慈善、道德高尚、身体健康。迫害前的大陆媒体对此也有不少公正的报道。如:

1998年11月10日《羊城晚报》以“老少皆炼法轮功”为题,报道法轮功学员集体晨炼的祥和场面,并报导了患高位瘫痪、全身70%麻木失灵的广州皮革迪威有限公司统计员林婵英炼法轮功后恢复行走能力之事。

1997年3月17日,《大连日报》刊登通讯“无名老者默默奉献”,讲述了古稀老人为村民修路的事。这位老人叫盛礼剑,利用一年时间,默默修了四条全长约为1100多米的公用道路。当人们问他是哪个单位的、拿了多少钱时,老人说:“是学法轮功的,为大伙做点好事不要钱。”

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明确禁止杀生和自杀。退一万步说,如果法轮功鼓动人去自焚,那么,全世界亿万法轮功学员,是不是到处都应该有人在自焚?可是在迫害前,没有法轮功学员自焚;迫害后,也没有法轮功学员自焚。而偏偏在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最缺少借口的时候,在喉舌媒体上出现了这么一个孤零零的自焚案。

破绽百出的骗局


把中央电视台的自焚录像慢镜头播放,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刘春玲并非被烧死,而是被一便衣男子用重物击中后脑而倒地。

美国《华盛顿邮报》的记者在自焚事件发生之后,曾到河南开封调查,刘春玲的邻居们说从没见过刘春玲练过法轮功。而她的女儿刘思影,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几天后就能带着插管、声音清亮地接受采访、唱歌,完全违反医学常识。自焚伪案的漏洞还有很多,如:所谓的自焚男子王进东,两腿间的塑料汽油瓶在火焰中竟然不变形不破损,等等。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声明说:从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中国代表团面对确凿的证据,没有辩辞。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莫随中共玩火自焚

中华文化讲善恶有报。中共残忍地制造和掩盖自焚骗局,在害别人的同时,何尝不是在自毁。而那些仍在参与迫害的人,更应珍惜自己的生命、悬崖勒马、赎回自己的未来。
CCTV“自焚”节目慢动作分析-1:在灭火器喷射的同时,一只手臂抡了起来,猛击刘春玲的头部
CCTV“自焚”节目慢动作分析-2:重物猛击刘的头部后被弹起
CCTV“自焚”节目慢动作分析-3:重物逆着灭火器喷射流飞向警察
CCTV“自焚”节目慢动作分析-4:一名身穿大衣的男子正好站在出手打击的方位,仍然保持着一秒钟前用力打击的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