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法轮功学员卢琳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到天安门附近的两会代表驻地递交《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位代表的公开信》时,被警察绑架,后警察将她带她到家中进行查抄。至今家人不知她被劫持在何处。

卢琳,四十四岁左右,籍贯四川乐山,家住北京昌平回龙观龙跃园一区。卢琳从二零零零年六月至二零一零年三月曾三次被绑架,最后一次被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迫害。这期间她始终坚持法轮大法的信仰,不畏中共的疯狂迫害。出狱回家后,卢琳每天清晨三点五十在家的楼下炼动功。

去年六月,卢琳将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信递交到昌平法院、北京最高法院、检察院、国家最高法院,这些机构都拒收,不予受理。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卢琳到两会代表驻地递交《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位代表的公开信》时,被警察绑架。

在起草《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位代表的公开信》之前,卢琳是要起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首恶之一周永康,她想请正义律师,于是走访了北京多家律师事务所,并对律师们讲了真相,还花了五百元钱请律师帮助提供了关于劳教所的资料,但没人敢应聘。因时值中共的人大及政协两会召开,于是她写了《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位代表的公开信》。

卢琳在信中指出,法轮大法是正法,是真正的科学,法轮功学员遵循“真善忍”的原则是普世价值观,法轮功学员没有触犯任何国家法律,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根本就不违法,从法律的基本原则、国际人权法律看,劳教制度迫害法轮功学员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