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八年我开了一个洗衣店,租的是当地党政机关的房子。我开的这个小店,买卖还算红火。我们也跟这个机关的职工相处的很好。一天,我丈夫就和他的朋友请这个机关的电工吃饭,第二天这个电工就把我们的电表给停了,就这样每月给停半个月,我们就能少交一两百元钱的电费。我知道后,和丈夫讲了许多大法的法理,还特别讲了不失不得的法理,想叫丈夫去和电工说清楚,以后千万不要再这样占公家的便宜了。

丈夫也听懂了我给他讲的道理,可是出于面子,说什么也不去说。我也觉得很为难,可是又一想自己是个修炼的人没按师父的法去做,心里更是难受,真有点儿吃不好睡不着。

我在同修的鼓励下找到了电工,和他讲了大法的美好,师父是如何教我们做好人的,我说我要做一个真修弟子就必须严格按我师父讲的去做,否则我就不配做一个大法弟子,这些天我心里为这事特别难受,请大哥也不要多想什么。这位电工也很受感动,他说:“学法轮功做好人,我一定大力支持,你放心我不会想别的,一会儿我就把电表弄好,我支持你。”从那以后,他对我特别尊重,经常问需不需要他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