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金怡均女士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在接出狱的法轮功学员邵延波后,被兰州市国保大队警察跟踪、绑架。二零一二年一月五日被非法劳教一年。金怡均提出行政复议,遭省劳教委否决。后经多次努力,由金怡均的父亲金汉光全权代表,将金怡均的诉状递至兰州市城关区法院,法院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立案。

法庭原定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在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开庭。在开庭前一天,辩护方律师坚持:当事人必须出庭。法院不准,律师提出理由:当事人不出庭,我为谁辩护?这不符合法律程序。法院只好退让,将开庭地址移至非法关押金怡均的劳教所——兰州柳沟河甘肃省女子劳教所举行。

法庭于六月七日上午九点多开庭,辩护律师以事实为依据,有理有据地证明金怡均女士无罪,也使在场的劳教所管教人员听到了事实真相。据悉,法官在不置一词的情况下,以上级通知开会为由,很快宣布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