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岛的一名厨师,今年三十五岁。二零零零年六月,我在济南老火柴场周围开饭店,当时我店所在的位置正准备拆迁,所以店员基本上都走了,我也在联系房东交房搬走。

一天我和店员小白(济宁的)闲得无聊,就随便打牌以消磨时间。可一会功夫儿就来了三个110巡警,他们以赌博为由,把我俩抓进派出所,没收了我兜里两千多元钱和价值一千多元的手机。第二天又把我俩关在济南飞机场周围的一个拘留所,大热天的逼我们在外面干活。因为当时我穿着拖鞋,可干活时不准穿拖鞋,还要我交每天二十多元的生活费,不交生活费,每顿饭给的就是一个鹅蛋大的馒头。那时我才二十四岁,正是能吃的时候,还得干活,吃这点饭饿得不行,可我的钱和手机都被抢走了。

就在我困苦交加的时候,因为坚持信仰而被关押的三个老年法轮功学员大姨,她们凑钱帮我交上生活费、买鞋及全部生活用品,我真的很感激她们,可我不知道她们叫什么名字。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大姨帮了我,这可是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事。

因为当时家里人都知道我要回家,可是连着一周的时间就是找不到我,父母都要上济南去找我了。后来我跟家人说起这事的时候,奶奶特意嘱咐我:当时电话联系不到你的时候,我跟你妈就怕你被黑社会给害死了,就经常掉眼泪,现在你回来了,我们都高兴,你可别忘了那些帮助过你的人啊。我答应着。

二零零六年,干弟兄找对象,媳妇是炼法轮功的,干爸不同意,害怕因为中共迫害而将来受连累。我听说后就去找干爸:“炼法轮功的都是些好人,你可别错过这样的机缘,这个媳妇将来会孝顺您俩老人的。”然后我就跟他讲了我遇到的事。这样干爸同意了这门亲事,后来干爸可没少说感谢我的话,说当初幸亏听了我的话,还说这个媳妇打着灯笼也难找,村里的人都说他们家有福。

现在,我的朋友、同学、客户中,有好多人是炼法轮功的,这些人都是很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