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冬天,河北大法弟子新平想进城找工作。当时有两个地方要雇人,一个是中学院内的一个超市,一个是熟食店雇人在家里做肉,她想还是去超市吧,超市比较干净。结果不一会儿熟食店的老板娘打来电话说,超市多少钱,她也给多少钱,管吃管住,还让你有修炼时间。她说就想雇炼法轮功的人,因为炼法轮功的人实在,靠得住,放心。但最终新平还是选择去了超市。

由于刚到超市,对真假钱识别不好,收了一张二十元假钱,发现后新平跟老板娘说这张假钱给我吧,给我发工资时再扣我二十元,老板娘不同意。新平就把假钱烧了,发工资时还是坚持还了老板娘二十元钱。后来老板的父亲没事干,来给老板娘帮忙,新平没再回去工作。

前面说的熟食店的老板娘知道新平没工作干了,让人捎信儿,还想让她去,去了后,老板娘说,就想雇炼法轮功的人卖肉,不丢钱,以前也雇过不炼功的,眼看着她往自己的兜里装钱。新平说我做活慢,老板娘说,什么也不嫌弃,这一干就一直干到今天。

这里顾客多,什么样的人都有,有的人买上这个,又看那个好,让给换一个,可是换一个还不称心,再让换,倒腾四、五次,最后买上一小点,新平都有耐心,不生气,直到顾客满意为止。有的顾客付了钱,不拿东西;有的顾客没等找钱就走,新平都着急喊他们回来,有时喊不回来,就都给放好,等顾客回来拿。一来二往的顾客都知道炼法轮功的人心地善良,来这里买东西放心,来的人多,生意好起来了。

后来那个中学校内的超市老板的父亲病了,不能再给她帮忙了,老板娘碰到新平说还想雇人,看她实在不能去,就让再给找个炼法轮功的人。后来人没找到,老板娘自己也累不起,就把超市托给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