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刘春玲是外地人,和丈夫离婚后带着母亲(继母)和女儿思影到开封生活,平常打工或者干些零活挣钱维持,生活很拮据。由于感情和生活上的压力,她脾气时好时坏,发作时常常打骂思影发泄。邻居们既可怜她一家,更可怜那受苦的孩子。有一次,是夏天,春玲又发脾气打孩子,毒辣辣的太阳她竟然罚思影到院里暴晒,我当时看不过,就拉着思影说,回屋里去吧,你妈妈不打你了。可是没有春玲允许,思影还是傻傻的在太阳下不敢回屋。”
“后来,几天不见她母女,电视里却说她们去天安门自焚了,而且还是个炼法轮功的,真是可笑,我和春玲住那么近,一天不知要见多少次面,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她炼法轮功,那时候法轮功在我们开封几乎是家喻户晓,我们苹果园区就有,那些老太太大清早的听着录音机炼功,路旁都有,却从没有见春玲去炼。再说了,春玲当时生活都顾不着了,哪有闲心去炼功啊。所以这个什么自焚在我们那个居住区都知道是假的,春玲是被人骗了,被人害了,真可怜。”
“还有一件事更让人怀疑,大概是自焚后的几天(记不清了),警察去春玲家搜查,我和那几家邻居都在场,大家都很惊奇的是,警察从春玲屋里搜出了十多万现金(估计),都是壹佰元成捆的。在场的邻居都议论纷纷,春玲这么穷,哪来那么多钱,平常吃穿都俭省的很,居然在家里放了这么一大堆现金。现在想想,那可能就是春玲母女的卖命钱啊。人被骗了,被不明不白的整死了,脏钱又被党拿走了,这才是吃人不吐骨头啊。”
【编注】把中央电视台的自焚录像慢镜头播放,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刘春玲并非被烧死,而是被一便衣男子用重物击中后脑而倒地。
美国《华盛顿邮报》的记者在自焚事件发生之后,曾到河南开封调查,刘春玲的邻居们说从没见过刘春玲练过法轮功。而她的女儿刘思影,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几天后就能带着插管、声音清亮地接受采访、唱歌,完全违反医学常识。自焚伪案的漏洞还有很多,如:所谓的自焚男子王进东,两腿间的塑料汽油瓶在火焰中竟然不变形不破损,等等。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声明说:从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中国代表团面对确凿的证据,没有辩辞。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