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癸丑(1733)年,十岁的纪晓岚陪祖母张太夫人,在沧州以南庄园的水明楼里消夏避暑,凭楼可以俯瞰卫河,能看到舟帆点点来往于护栏之下。
一日,在水明楼,纪晓岚推窗南望,见有男女数十人络绎登上一条要启程的渡船。突然,船上有一人奋力挥拳,将一位老叟击落在岸边的浅水中。老叟全身湿透,愤怒地大骂。这时候,船已离开岸边。
当时正当大雨之后,河水突然暴涨,洪波直泻,汹涌有声。就在此时,有一艘运粮船张满双帆顺流而下,恰似离弦之箭,直向渡船撞去。那渡船当下被撞得粉碎,船上数十人全部落水,无一人幸免于难。只有那没有上船的老叟得以幸存。这时候,老叟转怒为喜,不住口地合掌念佛。有人问老叟要到何处去?老叟说:“我昨天听说一位族弟得了人家二十两银子,就要卖童养媳予人为妾,据说今天就要立下字据,我赶紧把几亩薄田押给别人,弄到二十两银子,好把那女子赎回来,真没想到……”众人听了,无不交口称赞,都说:“这一拳准是神明使那小子打的。”于是众人急忙张罗其他渡船,将老叟送过河去。
祖母张太夫人又讲起:沧州有个人,他逼迫寡居的弟媳改嫁,并把两个侄女卖进妓院,众乡亲对此都愤愤不平。忽一日,此人怀揣不义之财,买下满满一船绿豆,直下天津去贩卖。傍晚,船泊于河边,他坐在船舷边洗脚。忽然,西岸边一艘运盐船缆绳中断,那盐船突然横扫而过,两船船舷相切,此人自膝盖以下如被刀削,双腿骨肉粉碎,他悲惨地呼叫了几天后才死去。
纪晓岚的外祖父听闻后说:“此事并不怪。他若是不落得这个下场,那才是怪事!”
这是发生在雍正甲辰到乙巳(1724—1725)年间的事情。
文中二人,所种善因恶果,皆得报应且毫厘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