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娥女士,今年五十五岁,是宁夏中卫市人民医院退休护士长。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时左右,张凤娥一人在家休息。中卫市国保大队队长李金军、教导员李存善伙同李占宏、刘俊霞等人欲非法闯入张凤娥家,张凤娥不开门。这伙警察便撬锁闯入,绑架张凤娥;随后李金军一伙再返回到张凤娥家,抢走了张凤娥的两部手机、大法书籍等私人财物。
同年十一月二日,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诬陷张凤娥犯了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她非法批捕,一直羁押于中卫市看守所。
九个多月后,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以所谓“利用手机大量发送法轮功短信,宣传法轮功思想”的罪名,于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对张凤娥非法起诉,沙坡头区法院遂诬判张凤娥三年六个月。八月十三日,中卫市国保大队一伙恶警再次将张凤娥劫持到银川女子监狱。
张凤娥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中共迫害。二零零一年九月,张凤娥被宁夏吴忠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扰乱社会秩序”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劳动教养两年六个月。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五日,被中卫市国保大队李金军等人以“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绑架刑拘一个月后 “取保候审”才回到家。这次她又遭沙坡头区法院非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