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华尔街日报》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日头版报道“直到最后的日子,陈女士仍说修炼法轮功是一项权利”的开头。
原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公安局森林警察陆智勇,曾被评为“最佳优秀警察”,并被黑水县公安局定为副局长后备人选。有一次在执行任务时,一辆盗运木材的汽车疾驰而至,其他警察赶忙闪开,而他却挺身站到了马路中间。司机被震住了,匆忙踩死刹车。面对他的勇敢和正气,司机说:“服了,象你这样勇敢的人,我真的服了,以后我再也不敢干这样的事了。”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能在关键时刻,为公众利益挺身而出的警察,却仅仅因为修炼法轮功,被绑架在劳教所遭到残酷迫害。在绵阳新华劳教所,他受到了诸多酷刑。有一次陆智勇在被狼牙棒打了四十多分钟后,在被打得体无完肤的情况下竟然高声唱起了大法弟子创作的歌曲——《法轮大法好》:
“法轮大法好
法轮大法好
法轮大法是正法
佛光普照”
是啊,通过修炼法轮大法,这些修炼者获得了身体的健康和道德的升华,知道了人生的根本意义。这样的人,中共的暴力和谎言根本无法改变他们的信仰。这样的人,是我们这个社会最值得信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