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上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刘丽杰和赵娟的两位代理律师将起诉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和黑龙江省劳教管理局的行政起诉状递交到了道外区法院,立案庭的徐永滨法官收下了行政起诉状,并答应明天转交行政庭王庭长处理。

接下来,律师又去了省司法厅,找到大楼1311室的法制处办公室,递交了控告省劳教管理局的行政复议书。法制处处长齐作礼(音)收下材料,答应请示厅领导后尽快给律师答复。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晚,佳木斯市安全局勾结佳木斯市公安局,操控向阳公安分局及所辖的建设派出所、桥南派出所、西林派出所和长安派出所行恶。经过长时间的监控跟踪后,四、五十个便衣警察三处几乎同时开始,有预谋地撬门开锁闯入善良百姓家中,绑架了从八岁女童到近七十老妪共十五人。第二天,其中十位法轮功学员被劫入佳木斯看守所非法关押。

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们深知自己的确认是好人,毫无罪错,家属们反复多次前往派出所、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的相关部门后,处处遭到推诿搪塞。在四处求告申冤无门的情况下,部份家属聘请了正义律师,用法律手段维护亲人和自身作为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佳木斯国安、公安执法犯法,一意孤行将十位法轮功学员秘密非法劳教二年。十月十一日凌晨四点钟,警察偷偷摸摸将十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位于哈尔滨的黑龙江省戒毒康复中心(又称戒毒女子劳教所)。除张淑华、张利民和妻子屈玉杰三人因身体状况被拉回佳木斯外,其余七位法轮功学员——张淑英、赵娟、崔秀云、刘丽杰、项晓波、任淑贤和王英霞身陷冤狱。

家属聘请的正义律师来到劳教所要求会见,遭无理拒绝;来到劳教所的上级管理部门——黑龙江省劳教管理局同样遭无理拒绝;律师决定起诉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和黑龙江省劳教管理局,并控告省劳教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