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法轮佛法使我明白了做人的真正道理,李洪志师父真善忍的教诲深埋在了我的心头,指导着我的一言一行。
就在我开始修炼半年左右,一次去关林进货,我说需要什么货,老板用笔记,一会儿列完清单,我就把钱付了。老板把清单和装好的东西给我后,我看看清单,合计了一下,说:老板,你把帐算错了。老板当时就有点不高兴。我说:你少算了,你再看看。他赶快拿过去一看,说:谢谢!谢谢!我把老板少算的货款给补上了。然后我又开始点货,结果货也多发了。我说:老板,你又错了。他问:咋又错了?是货少发了吗?我说:不是,是多发了。这一样我给的是一个的钱,你却给我发了一盒(十个)的货。
老板激动地说:“哎呀,我今天真是遇上好人啦,钱少算了你给补上,货多发了你又主动退了。我做生意这么多年,头一回遇见你这样的好人,真得好好谢谢你!”我说:“你不用谢我,要谢就谢我师父。因为我是炼法轮功的,是李洪志师父叫我们做个好人,不能占别人的便宜。”临走时,老板一定要亲自把我送上车。
我能做到这一点,千真万确是法轮佛法的功劳,是李洪志师父谆谆教诲的结果。因为以前,我也和一般人一样,随波逐流,把个人利益看的很重。是法轮佛法的殊胜法理,让我明白了做人的原则。其实,现在看看,那不就是人应该做的吗?有什么值得惊奇的。只是现在社会世风日下,才会让人觉的惊奇啊。
还有一件事。那是九八年的一个晚上,十点多钟,我把自行车推到屋里,准备关门下班,就在这时,进来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说是买壁画的,一会说这一会说那,看样子是喝酒了。我劝他早点回家休息,免得家人着急,他就是不走。好说歹说,他总算同意走了。可临走时,他说我的车子是他的,非要骑走不可。看他那醉醺醺的样子,我也没和他争吵,平静地说:那你就骑走吧。他真的就骑走了。
我为什么这样做呢?一是我相信师父说的“是你的东西不丢,不是你的东西你也争不来。”[(《转法轮》)二来,他是个醉汉,头脑不清醒,我要与他一样,不就也成醉汉了。所以,我的心里很坦然。第二天早上,他把自行车给我送回来了,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昨晚喝多了,别跟我一样。我说:没事,我是炼法轮功的,师父教我们做好人。我要是和你一样,当时恐怕就得打起来。他说:是,是!谢谢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