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我在个体工程队上班,一天雨修,老板娘做饭,我给她烧火,她去后院蒸馒头,我发现地上有一百元钱,捡了起来,她回来后,我问她丢了什么,她找来找去发现丢了一百元钱,我给了她,她很高兴,说要是别人捡了钱,不会给的。这件事被人看到了,感到很意外。(因为我生活比较困难,自99年中共迫害开始,我被多次非法劳教)
二零零八年,我在一家门市打工做饭,碰巧一位法轮大法弟子在他家做收款员,他家是批发门市,买主较多,有时人多,有人着急走,拿货交钱不开发票就走人是常有的事,下班时对账,有时有一两百多余的钱。她用“真善忍”要求自己,多余的钱从不私自留下,全都交给老板,有时差帐,少了自己补上。老板说:“学法轮功的人真好!像你们这样的人,有多少我都要,用你们做事我放心,跟你们在一起呆久了,我都变了,我相信法轮功总有一天会平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