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东大法弟子 念清

九十年代初,下海经商。出于爱好我从周易中学会了算卦,每次进货或出远门都习惯算一下。往往我决定了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不容易改变,特别是在我的观念中还有无神论的思想,老是在信或不信中徘徊。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有几次大的生意中算着都不行,我还是执着地要去做。因为买卖双方在价格、货物上都看好、谈妥了,都很满意,结果最终还是做不成,有几次甚至赔本。多次的教训使我认识到:“人生有命,富贵在天”,有些事情不是人说了算的。

一九九八年末,我开始修炼法轮功,看完书后,在我心中郁积了几十年而又无法解开的结,以及对人生的疑惑和对现实生活的绝望,全都涣然冰释。

不断地读大法书、炼功,并严格遵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个炼功人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得忍。”(《转法轮》)我的心性在不断的提高。无论遇到什么样的顾客,我都不和他们争吵,尽量给人方便。不进假冒伪劣商品,绝不蒙骗消费者,真诚为客户推荐适销对路的产品,价格公道,在客户中赢得了良好的信誉。很多老板放心地把货物赊销给我,也不跟我讨要货款,因为他们都知道我是修炼法轮功的,不会坑他们。有的同行为了争客户,有时货物按进价销售,有的客户就被抢走了。不多久却又回到我这里来,说:还是在你这里进货放心。

零四年湖北的一个客户,在去新疆讨要货款时对方赖账,在火车上气得心脏病猝发而死,当时我还欠他五千元钱。与我听到这个消息几乎同时,接到他妻子打来的电话。我询问她有关她丈夫的情况时,她不敢说丈夫已去世,怕我不还她钱。我跟她说,我不能帮助你已是很遗憾,当然不会欠你一分钱的,你给我说一下事情发生的经过。她才说出实际情况,并说她丈夫去世前也告诉过她,我不会欠他的钱不还的。因为他知道我是修炼法轮功的。尽管还有她家的残货需要更换,我还是很快的把钱如数给她寄了过去。

还有这么一件事:大约在零七年秋天,我去河南进货,回来后一算账厂家少收了一万元钱,我马上打电话告知厂家,并将少收的钱寄了过去。当时有的人不理解,这样的好事找还找不到呢,厂家又不知道,你还要再还给他,就是在“犯傻”。我想在这个社会上,就是因为这样的“傻子”太少了,才使得社会风气败坏到这种程度,人们的道德沦丧到了可怕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