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陆大法弟子 法度

大学毕业之后,我来到一家合资公司做销售工作。做过销售工作的人大都知道:在业务中假借客户的名义吃回扣来挣取“外捞”的做法屡见不鲜,大家都习以为常,“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都成了座右铭了。记得有一次,我和客户谈成一笔较大的业务。顶头上司知道这件事情以后,便以客户名义向公司索要了一定金额的回扣,并且主动给我一部份作为“封口费”。拿到这笔钱之后,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知道这是以损害公司利益为代价得到的不义之财,这笔钱不属于我,可是自己又不知道如何处理这笔钱。

我想起师父在讲法中讲过的有个大法修炼者把自己得来的不义之财赞助公司的事例,我就在后来过节的时候用这笔钱给公司的客户购买了礼品送给他们。这样,既加深了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感情,又减少了公司的支出,真是两全其美。如果今天我不是一个大法修炼者,我肯定会把这笔钱放进自己的腰包,可是作为一个大法修炼者,我谨记师父讲的法:“我们炼功人怎样对待失与得?这和常人不一样,常人想得到的就是个人的利益,怎样过的好,过的舒服。我们炼功人却不是这样,正好相反,我们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东西,而我们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修炼。”[1]在公司工作的这几年,我始终以“不占公司利益”为原则,工作勤恳踏实,赢得公司领导和员工的赞扬。

我不能想象如果没有走入法轮大法,现在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红尘滚滚,又有什么力量能抵御种种的诱惑呢?感谢法轮大法,让我的人生明明白白;感谢法轮大法,让我的前程更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