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陆大法弟子

十四年来,在大法修炼中,师父用“真善忍”的法理把我这个曾经为私为我、争名夺利的人一点一点的洗干净,使我脱胎换骨。

一九九四年~九九七年,当时我在社区居委会当党书记、主任时,主管环境卫生工作。一九九七年五月的一天傍晚,我在社区巡检卫生情况,发现一户住家门前堆放装修垃圾。进房间看见一位驼背老太和一位中年男子(听说是老太的侄儿),我说:“这门前的垃圾是不是你家的?”他们说是。我用命令的语气说:“你们把它拉走。”老太说:“我们没办法拉走。”我二话没说罚一百元。老太说:“我没钱,我退休金都不够我吃饭。”我说:“不行,就要罚。”这时她侄儿拿出一百元给了我。这一百元不费劲的装进了我的腰包。第二天用单位的钱雇保洁员把垃圾运走了,这就是当时的我。

听了师尊讲法录音和学了师尊的《转法轮》这本宝书,我的心那个震撼啊!是用语言表达不出来的。对照大法,我想啊!我以前哪做的不好、不符合法的要求?一下想起来了当居委会主任时罚驼背老太一百元钱私装腰包。真觉得汗颜,脸都发烧,立即决定退还给人家。

那天晚上我去了老太家,进门我就说:“大姐,对不起!还您一百元钱。”她不解地问:“什么一百元钱啊!”事隔十几个月了,老太都想不起来了,这时她侄儿也过来了。我说:“十几个月前你家门前堆放的装修垃圾,我罚您一百元钱,是您侄儿拿的钱,想起来了吧?”老太说:“罚了就罚了吧!为什么要还呢?”我说:“我修炼法轮大法了,我是大法弟子,我们按‘真、善、忍’要求做好人,不能占别人的便宜。”老太和她侄儿齐声说:“法轮功这么好啊!”把钱还给了老太,我的心要多轻松有多轻松。这就是修炼大法以后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