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绣:同化真善忍
文/大陆大法弟子

我在一个大型企业工作,单位经济效益、医疗都非常好。在医疗费改革前,各大医院、诊所、药店无论开什么药,只要有收据,我都可以报销。我的身体十分不好,药吃的多开的也多,这样一来,用我的名义,一个人就可以管全家甚至亲朋好友没有看病条件的人。因此我的两个孩子从出生一直到我一九九八年三月四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前,只要有个头疼脑热、小灾小病都用我开的药。从而我也成了个“半个医生”了,什么病吃什么药全懂。尤其是一九九三年六月我从原单位退休跟随丈夫调到丈夫家乡的城市定居,而我的一切人事关系还在原单位,这样我就更有条件了,更是天高皇帝远。我用我的名字给孩子开药、看病,当时孩子年轻很少有病,就给婆婆开西洋参补身子,还用药费买理疗器,再加上我自己用药,给单位一年花去不少钱。这就是以前的我。

从一九九八年三月四日修炼法轮大法后,我就和家人说: “从现在开始我的医疗费不能再动用,有病自己掏钱看。”特别是我女儿从二零零五年五月得了一种病,全市各大医院检查治疗,无济于事,一直折腾到至今也没完全治好,几年来花去了四、五万元钱,都是用我和老伴积攒的退休金给女儿治病(女儿没工作)。期间,有一次女儿说:“妈,用你的医疗卡,写你的名字,你单位可以报销,不然的话,花去这么多钱,我们生活怎么办呢?”我说:“不行,别想动单位一分钱。”女儿问:“为什么?”我说:“我是大法弟子,要按照师尊要求去做。”我老伴在旁边一句话没说,只是看着我,我看见女儿含着眼泪默默地看着我。他们虽然没说什么,但从他们眼神、面目表情没有不满和怨恨的情绪。他们心里一定在想:“法轮大法好,大法弟子太正了。”

就这样我修炼了十四年,师尊给我净化了身体,我无病一身轻,没再花过单位一分钱医疗费,为国家节约了多少钱啊!虽然我家境不宽裕,但我很幸福,心里很坦然。这就是修炼以后的我。

我知道我做的离师尊的要求还差的很远,但我深知大法弟子不能做不好,而且应该做得更好!我一定牢记师尊的教导:“其实你们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为我为私的基础上的,你们今后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别人,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所以你们今后做什么说什么也得为别人,以至为后人着想啊!" (李洪志师父经文:《精进要旨》〈佛性无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