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南京市秦淮区法轮功学员李军,二零一二年五月五日在张贴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中共警察绑架,先被非法拘禁于南京市看守所,后被转关南京市洗脑班迫害,因李军坚定“真善忍”信仰,拒绝所谓“转化”,又被劫持到江苏句东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李军的家人认为,李军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无罪。法轮功学员在遭到中共的长期迫害,却没有任何言论自由、上访渠道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收入制作真相资料,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揭露媒体谎言,揭露中共迫害,是在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容中共侵犯。

鉴此,李军的家人已向南京市政府、江苏省劳教管理局提出严正申诉,要求无罪释放李军,并揭露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看守所、南京市洗脑班、江苏句东女子劳教所的迫害行径,要求追究参与迫害者的责任,赔偿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