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的楼房,是本单位的集资房,刚开始的时候,水电都是厂里管理,楼里的照明灯也都是厂里出钱,后来厂里经济效益不好了,再后来工厂关门了,楼里的事也没有人管了,楼院里开了几次会协商解决,谁都嫌麻烦不愿意管,最后还是我们院里的几个大法弟子主动地承担了此事。
我们每月挨家挨户查表、收费,再去交费,还要把每家水电的使用情况和我们的收费情况清清楚楚列成表公布出来,大家非常满意。
我们单元的照明灯也是一样,自从厂里不管了,我们单元商量了几次,因谁都怕吃亏,没达成协议,所以就一直没安灯,学了大法以后我想:大法让我们处处都按“真、善、忍”做好人,遇事先考虑别人,做无私无我的人。我就对丈夫说:“我现在学了大法,遇事得按大法的要求去做,多替别人考虑,咱做点好事把咱一楼的灯安上吧,楼上有好几个老人,这么黑灯瞎火的,别摔出个好歹。” 我丈夫是个厚道的人,说:“行!”这样我们买来了声控灯,把线接到我家一楼,灯亮了,后来二楼、三楼……五楼都亮了,从此我们的单元亮起来了。
有一次,我去菜市场买菜,回来路过十字路口看到有一个卖橘子的,我买了她三块钱的橘子,给了她十元钱,她找了我钱(因为我当时带的东西多,光注意我的自行车别翻了),我也没细看往兜一揣走了,到家掏钱往桌子上一放才发现多找了一元钱,心想:大法弟子可不能沾别人的便宜,赶快送回去吧,别让她走了。我连忙回去找她,幸好她还在那里,我对她说:“你刚才找错钱了,我也没看……”她打断我说:“怎么错了?”我说:“多找钱了,刚才我要了你三块钱的橘子,给你十块钱,你找了我八块,多找了一块钱。”说着把钱还给她,她接过钱笑着说:“谢谢你,现在你这样的好人少了。”我说:“不用谢,我是学法轮功的,师父教我们在哪都得做个好人,不能沾别人的光。”她若有所思的“哦!”一声。接着,我借机给她讲了真相。她听完以后明白了真相说:“哦!原来是这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