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民有信仰自由权利,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

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因此,人们修炼法轮功,追求身体健康、道德升华,这是完全合法的,修炼权利应得到宪法和法律的切实保障。

其次,公民有申诉、上访权利,法轮功学员因受到非法侵害而上访完全是合法的。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国务院《信访条例》更进一步明确了这种权利。因此,法轮功学员采取上访形式向有关部门申诉,说明法轮功的事实真相,完全是在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