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陆律师
世上的「信」,千奇百怪、不计其数。有人认为「八」这个数字吉利,「四」不吉利;有人认为桃木能避邪;有人认为家里住燕子会招好运;有人认为中国人是龙的传人……,这是我们百姓眼里的「信」。在宗教中,佛教相信有多佛,基督教认为只有一个真神,各执己见,和平相处。信,是思想、人心的问题,是完全自由的。春花秋月,各有所好,强求不得。在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正常政府不会去参与评价哪个「信」是正的,哪个「信」是邪的,更不会去暴力干扰。当然,在思想方面,有些国家立法限制传播纳粹思想、恐怖主义、共产思想,这是因为历史证明这些思想会直接怂恿信徒行恶,它们往往鼓吹极端暴力、不择手段。
在「信仰法轮大法合法」的法律依据方面,《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说: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说: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也有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不过,中国宪法的这些好的部份是中共政权写给外国人看的,做样子,不是给中国老百姓实用的。
「信仰自由」作为一种价值,被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保护,干涉信仰自由往往会构成犯罪。连中国的刑法中也规定有「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中共在法轮功问题上犯了个愚蠢的错误:作为一个无神论政权,它可以认定所有有神论都是错误的,但它万不该插手评价哪个有神论是「正」的,哪个是「邪」的,更不该在其荒谬的评价基础上用暴力方式去「洗脑」、「转化」一个正常的善良人。中共在干涉信仰自由方面实际上是犯了罪的,当然这是另一个话题。
通过大法弟子这么多年的讲真相,「信仰无罪」、「信仰合法」已经被很多中国人接受,但包括公检法人员在内的很多人往往持有这样的观点:是,我们承认信仰无罪,信仰合法,法轮功好就在家炼呗,出去宣传、出去说、出去发材料干什么。
这就涉及到下一个话题:讲清真相合法,完全是理直气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