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陆大法弟子

我以前是在一个国营企业上班,修炼法轮大法前,我承包了厂里一个门市,销售的是本厂的产品。我经常要回厂购货,到出纳那儿交钱。

有一次我交了钱后,出纳给了我找补,因为以前从未出过错,当时又在说其它什么事情,我把一扎钱掂了掂,想都没想就塞小皮包里了。回到门市后我要记帐,才清点钱,结果一点我发现多了九百多元的现金,我不敢相信,又重新盘了货,才确认确实多了900多元钱,这哪来的呢?我隐约觉得可能是出纳少收了我的货款,心里略有不安,不过,很快又被兴奋代替了,那时的我整天都在想要发财的,我当时想:管它呢,又不是我抢的、偷的,钱这个东西当面点清,过后不认,捡到当买到。有了这笔意外之财,我高兴坏了,要知道厂里当时付我的工资一个月才300 块。

后来,出纳果然打电话来询问,说她短了款,已问了很多人了,问我是否少付了款呢?我当时有些紧张,但家里人也说:不承认,你又不是故意的,谁叫她不点好,每天那么多人出货,你不承认,她没办法的,于是我“坦然”否认我少付了款……

后来我把这笔钱用了,一丝愧疚都没有,时间一长没人再提这事,也就忘到脑后去了。

修炼没多久,一天我在学《转法轮》时,突然想起了出纳多给我900 多元的那件事,心里真切的感到不安,我得了这不义之财损了多少德啊。回忆我在占有这笔钱后,我真的出了很多事:得病,摩托车被偷,掉钱,很倒霉,反过来花的钱真不止九百多,只是我压根没把它们联系到这件事上来,认为那些都是偶然的。如今我修炼了大法,知道了善恶有报的道理,回头看看自己以前的几十年中发生的很多事真的是这样,印证了这个天理。

我当时很矛盾,心里想,还不还那笔钱呢,那真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我当时那么肯定的否认昧了钱,现在过去一两年了,大家相处得不错,我去还,别人会怎么看我呢?我犹豫了很久,后来又想:那是我修炼前做的,大家都忘了这事,我现在修炼了绝不会再做这种事,再说我当时也遭了天理的惩罚,以后严格要求自己吧。就这样,我就没想这事了。

可是,一段时间后,随着我修炼大法的深入,我又想起这事了,师父教我们处处为别人着想,“你老是慈悲的,与人为善的,做什么事情总是考虑别人,每遇到问题时首先想,这件事情对别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这就不会出现问题。所以你炼功要按高标准、更高标准来要求自己。”(《转法轮》)我想,当时出纳短了这么多钱,不知承受了多大的痛苦,我现在明白了这些道理,我如果怕自己丢面子,难为情,不敢去面对这事,我不仅自己心理上矛盾,更重要的是我没做到大法要求的“真” 啊,没有用更高标准要求自己。

因为当时我们厂里集资建房,我们几乎没什么钱了,存折上就一千多元,于是我把这事和家人商量。家人也修炼大法,支持我还掉这笔钱。我想不起那笔钱具体是九百几十几了,于是就取了一千元整。第二天,在出纳办公室只有她一人时,把钱还给了她,并诚恳的给她道了歉,并说明是因为我修炼大法后才这样做的,希望她不要被中共电视、报纸中的谣言所迷惑……我当时只见出纳睁大了眼睛,激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后来她主动找到我,说是她家丈夫请我到她家做客,想好好答谢我们,还感慨的说:“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人。”交谈中她也说到了当时短了款,她们俩口子为此吵了架,她也哭过好几次。我听了更加愧疚。是啊,我当时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给别人造成了多大的伤害,自己做了坏事都不知道,我如果不修大法,可能仍然还在干这种伤人害己的事呢。我当时婉拒了她的邀请,觉得我这样做并不是想图她的回报……

后来,我曾被非法关押,就是这位出纳在警察那儿为我说过很多好话,警察听了这些故事后也对大法弟子生起了敬意。